根据省气象台 1 月 2 日发布的大雾黄色预警信息和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大气污染过程提示信息,1 月 2 日午后开始我市已经出现中、重度污染过程,首要污染物为 PM2.5。经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研究决定,于 1 月 2 日 20 时起,启动大气污染强化管控措施,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供暖燃煤锅炉管控
1.确保燃煤锅炉能够稳定达标排放,做好除尘、脱硫、脱硝等污染治理设施和烟气在线监控设备的稳定运行,保证环保药剂加药量充足,在保证正常供暖的前提下尽可能压缩锅炉负荷,自主减少污染物排放。
2.全天关注燃煤锅炉排放情况,对于执法推送的超标锅炉要逐一进行现场检查,连续超标 2 小时及以上的,检查是否在焖炉或启停炉,要及时检查加药记录,治污设施是否存在故障;对连续超标 4 小时及以上的锅炉房立即开展对比检测。
二、工业企业污染管控
由市生态环境执法队组织协调县(市)区分局执法队对绩效评级为 B 级、C 级的重点行业企业开展全覆盖执法检查,确保相关企业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对污染物不能稳定达标的企业要及时上报市生态环境局,将进行降级处理。
三、村屯低矮面源管控
1.每日 9 时-15 时,每村(社区)至少出动 2 组巡查人员,对所有村屯开展居民囤积高污染燃料巡查,对发现存在囤积高污染燃料情况组织清运收缴,特别要及时制止违规焚烧高污染燃料现象。
2.落实带班巡查机制,下午 16 时-24 时,巡查值班人员要带队入村检查,检查区域不少于 3 处,所有网格员、巡查人员全员出动,及时劝阻住户焚烧高污染燃料引发的冒黑烟现象,督促居民正常使用高效环保炉具。
四、移动源管控
一是对低排放区限行车辆及非道路移动机械检查;二是对检测机构进行现场检查,确保机构规范检测;三是对重点企业用车大户车辆及非道路移动机械实行管控。
铁岭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2024 年 1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