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实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目的
以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为总目标,以严守耕地保护红线为底线,以维护农民群众利益为原则,切实落实“藏粮于地”战略部署,有效保护耕地,筑牢粮食安全根基。引导农民综合采取秸秆还田、深松整地、科学施肥用药、病虫害绿色防控等措施,自觉保护耕地、提升地力。
二、政策依据
我市2024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落实工作,根据铁岭市农业农村局 铁岭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铁岭市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铁市农〔2024〕92号)文件精神为政策依据。
三、申请指南
(一)补贴对象。补贴对象原则上为全市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农民家庭承包地流转的,原则上补贴给原承包方,流转双方有书面约定的,从其约定。国有农场职工享受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
(二)补贴依据。结合开原市实际,发放补贴的依据以第二轮家庭土地承包合同面积作为补贴依据。
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支出主要用于发放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支持耕地地力保护。对非农征(占)用耕地、已作为畜牧(水产)养殖场以及辅助设施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成片”粮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成片”规模在1500亩以上)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以及机动地、抛荒地、占补平衡中“补”的面积和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等不予补贴。
(三)补贴标准。补贴标准根据补贴资金总量和确定的补贴面积测算确定,实行全县统一标准。
(四)申报程序
补贴申请须在铁岭市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平台录入申请数据,补贴资金通过“一卡(折)通”方式发放。具体程序为:
由符合标准的农户向村级申报基础数据,包括农户姓名、补贴面积,身份证号码、银行账号、联系电话等。乡镇政府(街道办)会同当地农信机构对村级上报的基础数据进行核实形成当年乡镇(街道)基础数据库。
咨询电话:开原市农业农村局 79686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