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提供要件
1.新办残疾人证需要申请人本人持相关的住院病志(出院时间达到18个月以上含18个月),申请人户口本首页、本人页复印件各一份,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二寸白底彩照3张。如办理精神、智力及未满18周岁的残疾人证需要单独提供法定监护人的户口本首页、本人页和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
2.到期更换及补办残疾人证需要残疾人本人持户口本首页、本人页复印件各一份,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二寸白底彩照1张。如更换精神、智力及未满18周岁的残疾人证需要单独提供法定监护人的户口本首页、本人页和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
3.等级变更需要申请人本人持残疾人证原件及残疾人证发放日期之后的病情加重的住院病志(出院时间达到18个月以上含18个月),申请人户口本首页、本人页复印件各一份,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二寸白底彩照3张。如办理精神、智力及未满18周岁的残疾人证需要单独提供法定监护人的户口本首页、本人页和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
4.跨省通办需要申请人到居住地残联进行办理,提供3张两寸近期免冠白底彩色照片。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监护人身份证及相关证明(申请智力、精神类残疾人证和未成年人申请时须提供)。居住地有效居住证,居住地残联要求的其他材料。
办理路径
窗口办:申请人携带本人户口本首页、本人页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住院病志(出院时间达到18个月以上含18个月),二寸白底彩照3张,到开原市中心医院、辽宁省第三人民医院、开原市骨科医院,提出申请,残联初审通过后,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申请表及鉴定表,直接到医院相关残疾鉴定科室进行残疾鉴定。跨省通办业务:申请人直接到开原市中心医院、辽宁省第三人民医院、开原市骨科医院,现场申请办理,按照要求如实填写申请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进行残疾人证办理申请。
办理时限:30个工作日
温馨提示:行动不便的重度残疾人可由监护人到所辖的乡镇(街道)进行残疾人证入户办理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