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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林丰乡深化农村集体“三资” 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来源:开原市林丰乡人民政府 时间:2025-05-28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省市纪委监委关于持续深化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安排,按照铁岭市农业农村局、铁岭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深化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铁市农发[2025]16号)文件要求,根据开原市深化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现结合我乡实际,就做好2025年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贯彻落实二十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全省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总结暨再抓两年部署会议精神,坚持突出问题整治和强基固本两手抓,通过深化专项整治,巩固“三资”专项整治工作成果,推动实现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实现家底清、措施强、水平高,以集中整治实际成效回应群众期盼,推进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整治工作重点

  1.集体资源资产管理问题。主要包括资源资产清查不规范、不彻底,清查结果不录入“三资”监管平台,违规占用、核销资产,资产资源闲置率过高,不按要求进场交易,以及非法侵占集体资源资产等问题。

  2.农村集体财务管理问题。主要包括财务信息不公开、公开不及时、选择性公开;侵吞、挪用、截留、套取集体资金,尤其是私设小金库及违规发放各类补贴;白条入账、无票据入账、抵顶发票入账。

  3.集体经济合同问题。主要包括超长期合同、超低价合同,应签未签订书面合同,合同价款计收不及时,合同双方主体信息不全、权利义务不清、合同约定的标的内容与实际不符等合同不规范的问题,以及村集体订立或履行合同时无正当理由擅自违约等问题。

  4.集体债务问题。主要包括2025年以来因兴办公益事业,吃喝招待、请客送礼、滥发补助等非生产性开支,购买理财产品、投入平台公司等经营主体形成的村级债务问题以及2025年以来化解债务金额(不限于2025年以来产生的债务)。

  5.工程项目问题。主要包括盲目立项导致项目烂尾、低效复建工程、招投标不规范工程、挤占挪用项目资金和虚假合同套取资金等违规使用项目资金及暗箱操作、围标串标、拆分项目等问题。

  6.违规出借资金问题。主要包括村集体未履行民主程序等违规出借资金、不按期回收本金和利息等问题。

  7.履行民主程序问题。主要包括依法应由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代表)大会或村民会议(村民小组会议)表决的事项未严格按程序表决,应当履行“四议一审两公开”程序的事项未认真履行,涉及集体“三资”管理的会议记录内容不全、不真实等。

  三、主要工作内容

  1.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回头看”。各村要组织核查小组,对照2024年专项整治问题台账开展100%回头看,排查敷衍整改、形式整改、虚假整改问题,夯实整治成果。结合开原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全面完成2024年问题台账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

  2.扎实开展农村集体资产清查。各村要组织核查小组摸清集体土地、山林、校舍、村部等资产权属,权属清晰的要及时申请不动产登记,纳入“三资”台账管理;有争议的要依法明晰产权。要严格落实资产清查结果,小组长、村书记、乡党委书记“三级签字”制度,做到集体“三资’账实、账证、账账、账表相符。清查结果要及时公开,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同时,密切关注集体资产资源闲置情况,积极推动资产资源流转交易。要将集体资产年度清查工作作为整治工作的重要任务,按照铁岭市《关于做好农村集体资产年度清查工作的通知》及开原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要求,紧盯重点、规范程序,按规定时限做好数据审核及汇总工作,及时上报。

  3.认真抓好农村集体经济审计。开原市农业农村局根据铁岭市《关于做好2025年农村集体经济审计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将对各村的集体经济组织开展审计,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反馈给各村,涉嫌违法违纪的要及时移交。各村要将2024及2025年审计发现问题与专项整治工作深度融合,纳入台账统一管理,同时要对照审计意见书指出的问题及提出的建议举一反三、积极整改。配合上级开展农村集体财务审计工作。

  4.全面实现村级财务公开。各村要利用“阳光三务”平台、村务公开栏等线上线下载体,按要求公开财务信息,公开内容要求“一看就懂”。同时,对于清查结果未公示及经签字确认公示后仍有相关举报线索的集体经济组织要重点核查,涉嫌违纪违法的线索移交至开原市纪委监委。要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施行为契机,引导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加强村级财务监督,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四、相关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专班明确分工。要充分认识深化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重要意义,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履行部门责任,树立常态化整治思维,发挥专班作用,把压力传导下去,把责任落到实处,以高度责任感抓好各项工作。要采取有效措施,充实“三资”管理工作的监管力量。要密切关注“12345”投诉举报、信访问题线索,对群众关注度高、化解难度大的要重点研究,推动整改。

  1.实施主体,既要积极抓好“三资”管理问题整改,又要依法做好整治工作监督。成立以乡党委书记为组长的工作专班,要亲自研究部署、精心谋划,确保宣传到位、组织到位、整改到位,强化工作措施,认真落实专项整治责任,做好专项整治工作的日常推进协调和监督管理工作。

  2.村级承担“三资”管理和问题整改主体责任,要依法依规管好用好集体财产,对照问题台账积极整改。要成立以党支部书记为组长、董事会和监事会及各小组长为成员的工作专班,深刻领会三资专项整治的严肃性和重要性,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在摸清家底的基础上,将农村集体“三资”及管理问题排查到位、起底到位、整改到位,确保按时按质完成专项整治各项任务。

  (二)摸清三资和管理问题。明确工作任务、工作重点、工作方法及时间节点,开展三资专项整治工作。要做到“具体操作有章可循、表格填报解释说明、清查结果公示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反馈、完善平台三资台账、做好发现问题整改”。

  1.搂清家底。一是,以现有的纸质资产资源及合同台账对照核查电子资产资源及合同台账,确保两类台账相关数据真实、全面、准确、一致。此项工作在2025年5月30前完成。二是,在此基础之上,核查村集体未登记入账的资产资源资金,及时补充和完善台账,并公开公示家底。此项工作在2025年6月20日前完成。三是,依据完善后的资产资源台账,补充和完善合同台账。同时根据资产资源发包、出租期限的变化及时更新;根据群众对公开公示的反馈情况开展“三资”再清查,台账再完善,确保台账能够真实反映村组集体所有的资产资源资金底数。此项工作在2025年7月20日前完成,并长期推进。

  2.公开家底。搂清家底后,各村级工作专班要对村组集体所有的资产资源资金,债权和债务的明细情况等进行公开公示。要通过“阳光三务”平台、村民微信群、村级公示栏、大喇叭播报等媒介,以群众能看懂且喜闻乐见的方式,分别进行线上和线下公开公示。以“村民微信群”方式公开要严禁撤回消息,务必做到“真公开”,真正保障群众的知情权。此项工作时限与搂清家底时限一致。

  3.信息备案。通过前期公开家底后,广泛接受群众的反馈和监督。村要公开设置三资整治问题反馈电话,电话为各乡党委书记手机号。要对百姓反馈和监督发现的刻意瞒、遗漏未上报的资产资源资金等问题进行特别登记,经核实后记入问题台账,重点监督问题整改工作。

  4.形成台账。各村根据专项整治工作成果,采取账账核对,账实核对,查账与实地调查相结合的办法,排查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过程中存在的各种问题。将自查发现问题、接受群众监督反馈的问题及2024年被审计发现但未整改的问题列为问题台账重点内容。此项工作在2025年9月20日之前完成。对清查发现的问题,能立行立改的要立即完成整改;不能立行立改的要明确整改时限,并在时限内完成整改;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完成整改的,要写出情况说明;整改完成的,要附相关证明材料。

  5.问题整改。要压实主体责任,督促指导村集体认真仔细清查,逐个问题研究,完善清理政策和标准,推动数据采集精准。要处理好专项整治与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坚决杜绝发生非正常访、大规模集体访和群体性事件。通过三资专项清查,各村建立和完善资产台账、资源台账和合同登记簿,及时上传至“三资”监督管理平台。此项工作在2025年10月20日前完成。

  (四)按时报送台账,规范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继续实行“三资”专项整治问题台账管理制度,把解决问题作为整治工作的落脚点。对于疑难问题,尤其是去年台账中未能化解的问题,要建立研判机制,结合实际妥善提出整改建议,指导制定整改方案,必要时提交上级研判。对涉嫌违纪违法的问题,适用行政处罚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应移交纪委监委和司法机关处理的及时移交。各村要强化责任监督、完善财务制度、监管清查动态、公开透明交易、提升人员素质,确保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规范化。于每月20日前报送《深化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整改台账》,10月30日前各村报送整治工作总结。

  开原市林丰满族乡人民政府

  2025526

  此文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