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开原市《2025年打击违法开垦林地草地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要求,坚决遏制违法开垦林地草地行为,切实保护森林草原资源,维护生态安全,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按照开原市专项行动部署,聚焦违法开垦林地草地突出问题,强化“林长+警长”联动机制,依法严查违法行为,恢复受损生态,推动形成保护林地草地的长效机制,为建设生态宜居城东提供坚实保障。
(二)目标任务
1、全面排查:对国土“三调”以来全镇范围内违法开垦林地草地行为进行全面摸排,建立问题台账。
2、严格查处:依法查处所有违法案件,做到“查处到位、林地草地回收到位、植被恢复到位、责任追究到位”。
3、生态修复:6月底前完成所有违法地块的植被恢复,确保林地草地面积不减少、功能不退化。
二、工作步骤和阶段任务
(一)动员部署阶段(4月初)
1、成立领导小组:成立由门震书记、潘吉镇长任组长,分管副镇长石尧、林业负责人刘国强任副组长,各村包村队员、村干部、护林员为成员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分工。
2、制定制度:结合镇情,明确各村任务清单。
3、动员部署:召开全镇专项行动动员会,传达市、镇工作要求,签订目标责任书。
(二)排查摸底阶段(4月中旬)
1、各村自查:以村为单位,对辖区林地草地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核查历年卫星图斑、群众举报线索,建立村级问题台账。
2、镇级核查:镇自然资源所联合派出所对村级台账进行复核,确认违法事实,形成镇级台账报市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3、线索移送:对涉嫌犯罪的案件,及时移送镇派出所立案侦查。
(三)集中整治阶段(4月下旬-5月)
1、分类处置:
对违法开垦未破坏耕作层的,责令限期恢复植被;
对破坏耕作层或涉嫌犯罪的,依法处罚并移送司法机关。
2、联合执法:镇自然资源部门、森林稽查队联合开展执法行动,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督促整改落实。
3、挂牌督办:对重点案件实行镇领导包案,限期办结。
(四)植被恢复阶段(6月)
1、科学复绿:根据原植被类型制定恢复方案,组织村民或专业队伍开展补植补种,确保成活率。
2、严禁间作:禁止在恢复地块种植农作物,设立警示标识,加强管护。
3、验收销号:镇领导小组逐地块验收,验收合格后销号。
(五)总结提升阶段(7-8月)
1、总结报告:各村7月20日前上报专项行动总结,镇级汇总后报市自然资源局。
2、长效机制:建立日常巡查制度,将林地草地保护纳入村规民约,强化源头管控。
3、宣传警示:通过典型案例通报、法治宣传栏等方式,增强群众守法意识。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
1、压实责任:各村书记为第一责任人,明确1名联络员负责日常协调。
2、部门联动:林业部门负责统筹协调,自然资源部门负责技术指导,森林稽查队负责案件查处,纪委监督执纪问责。
3、经费保障:镇财政安排专项资金,确保植被恢复、执法巡查等经费到位。
(二)严格依法查处
1、程序规范:严格执行《自然资源违法行为立案查处工作规程》,确保执法公正。
2、行刑衔接:对达到刑事立案标准的案件,及时内移送公安机关,严禁“以罚代刑”。
3、要严格依法按程序立案、取证、定性以及告知和送达,做到认定事实清晰、违法主体明确、处罚依据充分、处罚程序合法合规。
(三)加强宣传引导
要善于发挥林长办职能作用,充分利用林长会议和林长巡林契机,将专项行动要求向各级林长汇报,通过林长工作机制解决案件办理过程中存在的困难。要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共同会商急案、难案、要案解决办法,形成推进专项行动强大合力。要搞好舆论宣传,充分利用宣传媒体加大专项行动宣传力度,形成打击违法开垦林地草地违法行为的强大声势和震慑。
(四)强化监督问责
1、督导检查:镇领导小组每周调度进展,对推进不力的村进行约谈。
2、责任倒查:对瞒报漏报、整改不力的村和个人,依纪依法追究责任。
四、保障措施
(一)技术支撑:利用无人机巡查、卫星遥感等技术手段,提升监测效率。
(二)群众参与:设立举报电话(024-73161003),对举报线索经查实的给予奖励。
(三)档案管理:建立“一村一档、一案一卷”,全程留痕可追溯。
开原市城东镇人民政府
2025年7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