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原市人民政府 The People's Government of Kaiyuan Municipality

政府信息公开

申请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办理须知

来源:开原市新城街道办事处 时间:2023-06-25

受理对象:凡户籍在本市并且常住的城乡居民,共同生活家庭成员人均低于当地低保标准(2022年城市低保标准每月685元,农村低保标准每年6000元),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人民政府规定条件的困难家庭。

申请办法:1由户主以家庭为单位向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按固定格式填写)

所需材料: 2家庭保障成员户口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家庭收入证明。包括赡(抚﹑扶)养费﹑遗属费﹑养老保险收入﹑打工收入、失业证等(农村户口还需提供土地收入﹑粮食直补证明)。

    4﹑离婚者提供离婚证书﹑离婚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

    5﹑劳动能力﹑健康状况证明。残疾人需提供新版残疾证原件及复印件;患有重大疾病的(包括癌症﹑再生障碍性贫血﹑尿毒症等),需同时提供开原市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诊断书和住院证明;其他一般性疾病的需提供开原市级医院的诊断书。

    6﹑养老﹑医疗﹑实业保险证明。养老保险证复印件(首页﹑缴费页),养老保险缴费明细;城镇职工医疗保险证复印件(首页﹑缴费页);城市居民医疗保险证复印件(首页﹑缴费页)。

    7﹑年满18周岁以上在校生要出具在校证明(哪年入学哪年毕业),孤儿出具孤儿证明,父母失踪的提供失踪证明。

    8﹑现居住房屋产权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租房户提供租赁协议,借住别人住房的提供借住说明,写明所住小区楼牌单元号。

9、子女结婚的需提供子女及子女配偶的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复印件,收入证明(单位开具及半年工资流水),子女长期联系不上需提供法律证明文件。

    10﹑申请人(户主)近期一寸红底免冠照片2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