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农村籍60岁老兵补助申请
1.1申请条件
1954年11月1日试行义务兵役制后至《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实施前入伍,年龄在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未享受到国家定期抚恤补助,具有本区户籍的农村籍退役士兵。
农村籍退役士兵的界定:退役时落户农村户籍目前仍为农村户籍、退役时落户农村户籍后转为非农户籍的人员(不包括已享受退休金或城镇职工养老保险金待遇的人员)。
1.2需提供材料
①填写辽宁省农村籍军队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审批表:(现场提供);
②填写60周岁以上农村籍军队退役士兵信息采集表:(现场提供);
③填写辽宁省1954年11月以后入伍的农村籍军队退伍士兵普查表(现场提供);
④填写个人申请;
⑤身份证复印件两份;
⑥户口本复印件两份;
⑦退役证件复印件两份;
⑧本人辽宁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银行卡或农村信用社联合社银行卡(存折)复印件两份;
⑨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六张;
⑩社保局开具的无社保证明或没有计算的兵龄证明两份。
1.3办理路径
窗口办理:申请人户籍所在地的社区村服务窗口申请办理
1.4办理时限:提出申请一个月内
1.5温馨提示:为更好地服务辖区内老百姓,我街道现对辖区内各村老百姓提供代办服务,村民可联系本村工作人员进行咨询、办理。
2、退役军人优待证办理
2.1申请条件:户籍为本辖区的退役军人
2.2需提供材料
身份证、户口本、退役证、有立功受奖的需提供证明
2.3办理路径
窗口办理:新城街道办事处一站式服务大厅退役军人窗口
2.4办理时限:每周三,8:30-11:30,13:30-16:30
新城街道一站式行政服务大厅咨询电话:024-73806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