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全市近期工作部署,根据开原街道自然状况,街道应急办制定开原街道地震救助应急预案,并严格执行实施。
一、总则
1、目的
建立健全应对突发地震救助体系和运行机制,规范应急救助行为,提高应急救助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地震造成的损失,保障灾区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确保受灾人员基本生活,维护灾区社会稳定。
2、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街行政区域内发生的地震灾害的应急救助。
3、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确保受灾人员基本生活;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政府主导、社会互助、群众自救,充分发挥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和公益性社会组织。
二、组织指挥体系
1、成立开原街道地震减灾委员会
开原街道减灾委员会 (以下简称街减灾委) 负责组织、协调全市的自然灾害救助工作,协调开展较大以上自然灾害救助活动。
组 长:王小博 开原街道党委书记
李天明 开原街道主任
副组长:鲁海东 开原街道副主任
王 雪 开原街道副主任
田英斌 开原街道副主任
成 员:王瑞兴 开街派出所所长
孟德斌 开原街道林业站站长
赵 娜 开原街道民政助理
郑玉梅 开原街道医保办助理
李占宏 开原街道交通办助理
张 寰 开原街道应急办站长
苏文民 开原街道应急办职员
王银龙 开原街道应急办职员
王春宜 开原街道应急办职员
王秋颖 开原街道应急办职员
开原街道各村村书记、各社区书记
2、成员单位及职责开原街道减灾委成员单位由开原街道应急办、水利站、 村镇办、林业站、农科站、财政所等单位组成,各成员单位按照自己职责做好自然灾害救助相关工作。
3、灾区工作组及职责开原街道减灾委根据自然灾害应急救助工作需要,设立灾情评估、转移安置、后勤保障、医疗防疫、安全保卫、恢复重建、宣传报道。
4、灾民安置工作,灾民安置坚持“分散安置为主,集中安置为辅”的原则。根据灾情,对灾害较轻的地方,组织动员灾民以投亲靠友的方式进行转移安置。对受灾群众较多的地方以及五保户、因灾倒房户、无亲可投的房屋进水户、危房户、老弱病残户,组织转移到集中安置点。明确集中安置点责任联系人,及时了解安置群众的生活情况,全面落实责任。对所有进入集中安置点的受灾群众都要登记造册,并根据实际情况为受灾群众提供食物、衣被等生活必需品。城市居民安置场所在开原市的安置点,农村居民安置场所在各村的娱乐广场,流动安置场所在开原街道办事处。
三、灾害预警
响应各社区各村应及时向开原街道减灾委办公室和成员单位通报灾害预警预报信息,街道减灾委根据需要及时提供地理信息数据。
1 、启动条件
开原街道发布地震灾害预警预报信息,出现可能威胁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影响基本生活的情况,需要提前采取应对措施。
2 、启动程序
开原街道减灾委办公室根据社区村发布的灾害预警信息,对可能出现的灾害进行预评估,当可能威胁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影响基 本生活、需提前采取应对措施时,启动预警响应。
3 、预警响应措预警响应启动后,视情采取以下一项或多项措施:(1) 向可能受影响地区的社区村通报预警信息,提出灾害救助工作要求。(2) 加强应急值守,密切跟踪灾害风险变化和发展趋势,对灾害可能造成的损失进行动态评估,及时调整应对措施。(3) 通知有关救灾物资储备库做好救灾物资准备,必要时提前调拨。(4) 派出预警响应工作组,实地了解灾害风险,检查指导救灾准备工作。(5)向开原街道减灾委成员单位报告或通报预警响应启动情况。(6) 及时向居民村民发布预警响应启动信息。
4、预警响应终止灾害风险解除或演变为灾害后,开原街道减灾委办公室决定预警响应终止,由发布预警信息的部门及时通报开原街道减灾委员会成员单位和涉及社区村,并及时向社会发布。
四、信息报告与发布
各级应急部门按照应急部《自然灾害情况统计制度》,做好灾情 信息收集、汇总、分析、上报和部门间共享工作。
信息报告对于突发性自然灾害,街道应急部门应在灾害发生后 1 小时内将本行政区域的灾情和救灾工作情况向开原市应急局报告。
五、灾情报告由开原街道向开原市人民政府报送。
1、灾情报告主要内容灾情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灾害种类、发生时间、地点、范围, 灾害造成的损失情况 (包括人口受灾情况、农作物受灾情况、房屋倒塌和损坏情况等及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救灾工作和灾民生活安排情况,灾区存在的困难和需求。
2、应急响应的分类级别自然灾害发生后,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按照分级管理、各司其职的原则,视情况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预案,做好紧急救援工作。
3、根据社区村申请和有关部门对灾情的核定情况,开原街道及时向上级申请自然灾害补助资金并下拨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开原街道为灾区紧急调拨生活救助物资,指导、监督基层救灾应急措施的落实和救灾款物的发放各部门协调指导开展救灾物资、人员运输工作。根据社区村申请和有关部门对灾情的核定情况,应急局及时下拨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发生重、特大灾情或险情,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已受到严重威胁时、村 (社区) 必须将受灾群众转移到安全地带。 根据受灾范围的大小和涉及人口的多少,村 (社区) 电话通知、上门动员、发出警报、广播电视、文件传真等方式或现场下达转移指令, 由街道具体组织实施,迅速确定安全的转移线路,组织调用运输车辆,并按照优先照顾老年人、妇女、儿童、残疾人等弱势群体的原则将灾民运送到安置地点,12小时内将脱险群众基本安置就绪并按照规定时间向上级人民政府报告灾情。同时保障食物、衣被、药品等灾民基本生活必需品的供应。一次灾害过程同时影响二个及以上社区村时,灾情合并统计,以受影响最重的社区村为主启动应急响应。街道做好过渡期生活救助的人员核定、资金发放等工作。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和企业事业单位应当设立专职或者兼职的灾害信息员。
六、需要落实的几项具体工作
1、工作手段:突发性灾害发生后,从灾害原发地向涉及的涉险区域发布信息时,受到时间、手段的限制,应采取一些使用起来方便、快捷,传播起来范围较广、容易识别的信号,如敲锣报警等。特别是有山村落,应落实专人(最好是AB角两人)负责敲锣。灾害发生后,如交通通讯中断应各自为战、确保平安。同时尽可能在最短时间内把信息报告到上级政府。街道根据村〔社区)的报告,加强领导、指挥、支援。
2、事前告知需要转移安置人员,应事前告知,让这些人员知道到哪里避灾安置。街道落实责任制,1个街道干部包保1个村(社区)或几个村(社区)。村(社区)同时落实责任制, 1个村(社区)干部负责。
3、预案演练
每年分村(社区)组织不少于1次演练,使所有人员熟悉预案知晓避灾安置路线、场所及保障须知等,对预案不妥之处,及时进行修改。
4、减灾宣传
村(社区)避灾安置场所制订规章制度张挂上墙。采取多种形式,如放置减灾救灾图表、书籍等,开展减灾宣传教育,提高群众自救互救的能力。
(此件公开发布)
开原市开原街道办事处
2024年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