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民委员会:
为切实做好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进一步提升全街大气环境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和《辽宁省秸秆焚烧防控责任追究办法》,结合我街实际现制定方案如下,请各村按照本方案抓好落实。
一、工作目标
全区域、全时段、全覆盖实施农作物秸秆露天禁烧,对焚烧秸秆行为“零容忍”,全街实现 “不着一把火、不冒一处烟、不黑一块田、不烧一棵树”。
二、成立组织落实责任
各村要成立秸秆清除工作领导小组。实行网格化管理。详细划分责任区,明确责任人,将责任分解到组、到户、到地块,从今春包到明春防火结束,责任区不变,一包到底。
三、主要任务
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相结合。各村要精准掌握玉米、水稻种植面积,农户自收名册及面积和需要统一秸秆打包名册及面积。做到不留死角,不留漏洞,确保全面彻底清除秸秆。
四、狠抓落实
各村书记要亲自部署,亲自检查,此项工作纳入千分考核,确保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顺利完成。
五、实施阶段
1、宣传部署阶段(每年9月15日至10月25日)各村利用广播、微信、会议等多渠道进行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宣传教育,广泛宣传禁烧政策、秸秆综合利用益处,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2、严防严控阶段(每年9月20日至次年5月31日)。市级督查和街道巡查制度,防控责任落实到村、到组、到户、到地块。
3、考核验收阶段(每年12 月下旬、次年5月下旬)。依据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考核细则,以及各村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完成情况全街通报,并总结好的经验和做好。
开原市开原街道办事处
2024年3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