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农家书屋内陈列的图书、报纸、期刊等出版物全部实行开架借阅,读者可自行取阅,阅毕放回原处。
2、借阅图书、报纸、期刊等出版物须凭借书证,如有遗失,请及时挂失。
3、报纸、工具书只供现场阅读及查阅,一般不外借,有特殊需要的,必须本人办理借阅登记手续。
4、图书、期刊借阅期限为20天,读者要按期归还,如需续借,应按规定重新办理借阅登记手续。
5、读者要自觉爱惜图书、报纸、期刊等出版物,不得折页、勾画圈点、撕割,借书时要当面检查,如果发现图书有污损、缺页等情况,应及时向管理员讲明,加盖标记。
6、由于读者的原因造成出版物破损、丢失,读者应该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
7、开放时间周一至周四,9:00-1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