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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政发【2023】7号下肥镇2023年持续开展农村集体“三资”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来源:开原市下肥镇人民政府 时间:2023-07-27

  按照市《关于2023年持续开展农村集体“三资”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确保各村“三资”清理清仓见底,杜绝“三资”领域的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加强基层党支部政治责任,健全和完善村集体“三资”监管工作长效机制,推动村集体经济健康发展,做好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维护村民切身利益,促进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为我镇乡村振兴战略提供坚强保障。

  二、整治范围及时限

  以二轮土地承包数据和土地确权数据为依据开展“三资”专项整治工作。资金专项整治时限为2013年初至2022年末;资产和资源专项整治时限从2000年初至2022年末。

  三、整治重点

  以“资产资源管理、经济合同管理、债权债务管控、工程项目管理、集体经济审计”五个为关键环节,精准识别管理漏洞和廉洁风险,整治村集体资产流失行为。

  重点围绕以下四个方面开展整治:

  1.农村集体资金方面。财务收支管理混乱问题,如:是否存在截留挪用、贪污侵占村级集体经济收入或转移支付资金等问题;是否存在故意长期拖欠或变相占用农村集体资金等问题;是否存在虚报套取农村集体资金等问题;是否存在违规使用扶贫资金及乡村振兴领域专项资金等问题;是否存在坐收坐支、大额资金白条入账、私设“小金库”等问题;是否存在违规发放津贴补贴问题;是否存在违规举债问题;是否存在违规核销债权债务问题;是否存在其他违规管理使用资金问题。

  2.农村集体资产方面。资产管理和使用违规违法问题,如:是否存在违规违法出售、出租、出借、转让农村集体资产、扶贫项目所形成的资产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用于公益事业的资产等问题;扶贫项目资产是否按要求确权到村集体,是否及时纳入集体资产台帐并录入全国农村集体资产监管平台;是否存在违规使用、非法侵占、无偿占有、破坏农村集体资产等问题;是否存在其他违规管理处置资产问题。

  3.农村集体资源方面。集体资源管理混乱问题,如:是否存在违规发包、非法占有农村机动地、林地、荒地、草原、滩涂、水面等资源问题;是否存在违规使用、非法侵占、无偿占有、破坏农村集体资源等问题;是否存在其他违规管理处置资源问题。

  4.其他方面问题。工程项目、相关政策和制度履行及审计审查整改问题,如:工程项目是否按规定采购或招投标,是否存在以化整为零、肢解拆分等方式规避应当依法依规采购招标的行为;工程项目是否存在管理混乱问题,程序是否合规、资料是否齐全、支付是否规范、合同签订是否规范;是否存在审计发现问题后限期内未进行整改或整改不到位问题;是否建立“三资”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是否按照“阳光三务”要求进行公开;重大事项是否严格履行“四议一审两公开”程序;是否按要求建立“资产台账、资源台帐、合同台账”并上传至三资平台;是否存在对监督检查发现或群众投诉举报的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违规违纪行为不及时制止,或隐瞒不报、压案不查、纠正不力等问题。

  以村为单位建立“三资”专项整治问题台账和整改台帐及情况说明,报经管站审核汇总。台账和情况说明一式四份,村保留一份,其余三份报经管站和市农业农村局、市纪委监委。

  四、方法步骤

  (一)动员部署(2023年4月末前)

  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确定1-2个试点村,以典型推动专项整治工作顺利进行。

  (二)自查自纠(2023年7月末前)

  自查自纠从5月1日开始至7月末结束。

  1.组织实施。经管站负责组织此次自查自纠工作,镇纪委负责此次工作的跟踪督导。

  2.工作要求。各村按照农村集体资产清查成果和土地确权数据,对照“三资”台账,开展各类资金资产资源的清查核实,摸清集体“三资”底数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对底数不清、情况不明的进行再清查,确保账实相符。自查自纠工作采取边查边改、集中整改、依规依纪整改等方式进行。针对被侵占的集体资金资产和资源,要责成当事人如数退还、退赔。

  3.问题线索处置。镇纪委做好贴近监督,对主动向镇纪委说清和交代问题、挽回经济损失、上缴违纪违法所得的,可根据性质情节、后果影响等因素,经请示市纪委监委可予以从轻、减轻或免予处理;对顶风违纪、拒不交代的,一律从严从重处理。对主动查纠、整改到位的,视情节按有关规定从轻或减轻处理;对查纠搞形式、走过场,甚至拒不整改的,将依规依纪依法从严处理。

  4.时限要求。7月10日前,各村上报问题台账、整改台账、整改结果、证明材料、情况说明,所有材料需村书记、财务员签字,加盖村公章。

  (三)迎接抽查(2023年9月末前)

  8月初至9月末。市纪委监委和市农业农村局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全市各村集体“三资”清查情况、责任落实情况、问题查摆和整改情况及线索处置情况进行全覆盖检查,实地听取基层干部及财务人员的“三资”工作情况汇报、查看农村集体“三资”项目。对自查自纠走过场、发现问题偏少甚至“零报送”的镇、村,集体资产规模较大,或负债数额较大,或村“两委”人员违纪违法问题较多,或群众信访问题突出的行政村要列入重点检查抽查范围。对进度慢和群众反映问题线索较集中的镇村开展专项督查。联合检查组将根据专项整治工作推进情况,适时对个别行政村进行实地督查,查看责任落实情况、“三资”清查情况和问题整改情况,帮助查找问题、分析原因。市农业农村局要积极组织对一般性问题进行整改,纪检监察机关对线索类问题进行核查起底。

  (四)案件查办(2023年11月末前)

  对“三资”整治和“阳光三务”暴露出的问题线索精准研判,对犯小错的干部教育挽救,对侵害群众利益的坚决打击。市纪委监委与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水利局、乡村振兴局等部门共同研究建立大数据监督模型,开展信息比对,精准发现问题线索。市委巡察办适时选取群众反映强烈、问题较多的村开展专项巡察,深入发现问题线索,做到边巡边交、立交立查。对自查自纠、联动抽查、专项巡察发现的问题线索及时分办转办、优先处置,事实清楚、指向明确的,快查快结;对情节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采取从快办理、从严查处、提级督办等方式,深挖背后的腐败问题。

  (五)建章立制(2023年11月末前)

  各村举一反三整改落实,推动建立和完善相关政策措施。进一步规范村集体“三资”管理,做好村集体资产流转交易监管工作,实现集体资产保值增值,维护集体及成员的合法权益。

  (六)验收总结(2023年12月末前)

  各村在12月10日前,将本村集体“三资”专项整治工作报告上报经管站。

  (七)长效常治(长期推进)

  各村要把“阳光三务”与“三资”整治紧密结合,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强化村集体“三资”领域的日常监督、跟进监督,以监督常态化促监管常态化。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要制定实施方案,成立领导小组,强化工作措施,确保组织到位、排查到位、整改到位,推动村集体“三资”监管专项整治工作落地落实。

  (二)掌握工作业务。各村书记、财务员要熟读业务,确保整治工作顺利推进,促进村集体资产监管提质增效。

  (三)坚持实事求是。村集体“三资”领域问题时间跨度长、群众关注度高且复杂敏感。要充分尊重历史,客观看待当时的历史条件,又要兼顾现实,正视当前存在的问题,坚决不搞“一刀切”,保证统计数据真实有效、合法合理。要处理好专项整治与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坚决杜绝发生非正常访、大规模集体访和群体性事件。

  附件:《下肥镇农村集体“三资”领域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附件

  下肥镇农村集体“三资”领域专项整治工作

  领导小组

  组  长:万  泉   党委书记

  唐  笑   镇长

  副组长:刘维龙  纪检书记

  于泽国  副镇长

  成  员:王萌萌  组委

  刘  岩  财政所长

  闻  闻  审计、扶贫办主任

  于  颖  民政助理

  胡庆志  经管站负责人

  张  印  副镇长

  许文国  二级主任科员

  汪静艳  统战委员

  孙东波  四级调研员

  苏  杭  副书记

  金晏山  人大主席

  王克栋  副镇长

  办公室设在镇纪检,负责做好统筹协调工作,经管站负责业务指导和材料的整理。

  开原市下肥镇人民政府

  2023年4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