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及省、市安委会、开原市安委会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部署,为切实开展好我市专项行动,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工作思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持续深入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及省50条、铁岭市55条、开原市54条具体举措,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地方党政领导责任为基础,以消除重大事故隐患、解决突出问题为根本,切实维护全镇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
(二)工作目标。根据所做方案推动下肥镇企业主要负责人全面明晰自身安全生产法定职责并认真履责,推动企业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并有效落实,对照“三个必须”厘清各自监管职责,强化安全监管,领导安全生产工作的水平显著提升;重大事故隐患得到系统治理,较大事故得到有效预防,让全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主要工作:
(一)动员部署阶段(5月底前)
下肥镇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应急办制定印发专项行动方案,细化明确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或重点检查事项等,召开专题会议动员部署。特别是将这个专项行动的要求传达到每个企业,让企业以主体身份参与到专项行动中来。
(二)隐患清零阶段(8月底前)
1.企业自查自纠。要求企业严格依据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规定,逐项对照监管部门印发的重大隐患判定标准或重点隐患事项,开展一次系统的较大隐患自查自改行动,全面排查并及时上报重大(点)隐患事项,建立重大事故隐患清单(台账),并立即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资金、责任、时限,逐项销号。
企业自查自改要贯穿专项行动始终,并持续推进。
2.安监指导帮扶。下肥镇安全委员会在抓好监管执法人员安全生产专题培训的基础上,做好本行业领域印发的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重点执法检查事项宣传解读工作。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月”活动,要采取多种方式深入重点企业开展指导帮扶行动,督促指导企业排查、消除重大隐患,对靠企业自身难以整改的重大隐患要主动研究、积极协调,帮助企业消除隐患。对不能立即整改的重大事故隐患,要指导帮助企业采取切实有效的管控措施,确保整改期间安全。要建立本部门监管企业重大事故隐患清单(台账),逐项跟踪督办隐患整改落实情况。
3.隐患整治。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岁末年初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整治行动以来挂牌督办的重大事故隐患整治情况进行“回头看”;把以往的所有较大事故的案件重新复查,确保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
(三)督导阶段(11月底前)
在企业自查自改和部门指导帮扶基础上,下肥镇安委员会聚焦专项行动主要内容,重点执法检查事项等,开展监督执法检查,对不按规定开展重大事故隐患自查自改行动,不及时上报排查出的重大事故隐患,或重大事故隐患整改不力的情形,以及非法违法和违规规章行为依法依规进行严肃查处。
同时,安委会要对本次行动部署开展情况适时组织开展督导检查,确保各项工作任务、各项工作举措得到有效落实;对督导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要按规定实施倒查问责。
(四)总结阶段(12月底前)
下肥镇对专项行动进行全面总结评估,认真总结工作成效,提炼好的经验和做法,分析存在的问题差距,复核、验收检查发现隐患问题的整改情况,汇总未完成整改的隐患问题,形成总结评估报告。要注重专项行动成果转化应用,把解决突出问题、消除重大事故隐患的实际成效,转化为健全完善相关规章制度和工作机制,推动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常态化、规范化、精准化,切实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部门监管执法水平、党委政府领导安全生产工作水平。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按照上级部署要求,本次专项行动由下肥镇安委会统一领导,应急办办公室负责协调推进。组将各企业报市安委办建立的重大事故隐患数据库,并将各社区、村、企业、有关部门专项行动开展情况纳入2023年度安全生产考核、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二)形成工作合力。下肥镇应急办排查整治重大事故隐患,统一安排,紧密结合企业领域实际,谋良策、出实招,主动靠前、完善机制,汇聚各方力量加强行业领域安全监管。安委会其他成员单位要根据职责和任务分工,为专项行动开展提供必要的保障和支持,形成工作合力。
(四)加大排查力度。积极改善营商环境与打造公平竞争市场的关系,在指导帮扶企业提升安全管理水平的同时,对企业安全意识淡薄、重大事故隐患长期得不到整改以及严重非法违法行为,加大力度,依法依规采取停工停产等果断措施,坚决维护安全发展的良好环境。
(五)注重宣传效果。用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简洁明了的语言,阐释好开展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的意义、内容和参与方式,曝光一批典型事故案例造成的危害,积极发挥主流媒体舆论引导作用,营造人人关注安全、参与安全、监督安全的良好氛围,让重大事故隐患无处遁形。
(六)严格信息报送。下肥镇要严格落实《全国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进展情况调度表》有关填报要求,每月1日前上报截至上月末的累计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