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开原市马家寨镇人民政府 时间:2024-03-26
第一章 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响应《辽宁省县(市)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设施规划指引》(2021-2025年),通过加快开原市农村生活垃圾处置设施建设,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美丽乡村,提高农村居民的幸福指数。同时结合本地区规划,编制
《开原市“十四五”农村生活垃圾处置设施建设规划2022-2025》。
1.1规划依据
1.1.1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年1月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15年4月24日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7年10月28日)
《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建设部令第146号[2005])
《国家计委、建设部、国家环保总局关于推进城市污水、垃圾处理产业化发展的意见》(计投资[2002]1591号)
《国家计委、财政部、建设部、国家环保总局关于实行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促进垃圾处理产业化的通知》(计价格[2002]872号)
《生活垃圾处理技术指南》(建城[2010]61号)
《国务院批转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发〔2011〕9号)
《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69号)
《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57号[2007])建
《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26号[2004])
《中国城乡环境卫生体系建设》(建城[2006]13号)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务院令第376号[2003])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2007年11月1号)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2016年2月6日)
《国务院关于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6〕31号)
《国务院关于印发“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21〕33号)
1.1.1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
《城市环境卫生质量标准》(建城[1997]21号)
《城镇市容环境卫生劳动定额》(HLD47-101-2008)
《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规划规范》(GB50337-2003)
《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CJJ27-2012)
《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及其评价标准》(CJJ/T102-2004)
《生活垃圾转运站工程项目建设标准》(建标117-2009)
《生活垃圾转运站技术规范》(CJJ47-2016)
《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处理工程项目建设标准》(建标124-2009)
《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处理技术规范》(GB50869-2013)
《城市道路清扫保洁质量要求与评价标准》(CJJ/T126-2008)
《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封场技术规程》(CJJ112-2007)
《生活垃圾焚烧发电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14)
《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处理工程项目建设标准》(建标[2001]213号)
《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处理工程技术规范》(CJJ90-2009)
《生活垃圾应急处置技术导则》(RISN-TG005-2008)
《农村生活污染控制技术规范》(HJ574-2010)
《环境卫生图形符号标准》(CJJ/T125-2008)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 <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 的通知》(国办发〔2017〕26号) 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
1.1.2相关规划
《辽宁省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十四五”规划》
《关于印发“十四五”土壤、地下水和农村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通知》环土壤〔2021〕120号
《辽宁省县(市)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设施规划指引》(2021年-2025年)
1.3规划要求
以《辽宁省县(市)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设施规划指引》(2021年-202为指导依据,因地制宜,统筹兼顾,标本兼治,坚持与开原市经济社会协有序推进生活垃圾收运处理设施建设,健全生活垃圾处置体系。
1.3规划原则
1.城乡一体,统筹规划;
2.充分考虑,因地制宜;
3.属地自治,区域管理;
4.明确责任,有奖有罚;
5.全民参与,同行共治。
1.3规划范围
根据《铁岭市总体规划(2021-2025年)》,本次规划范围为开原市各乡镇。
1.3规划期限
规划期为2022-2025年。
第二章 规划目标
2.1总体目标
学习借鉴省内外关于农村生活垃圾处置体系规划和建设的先进做法,按照全国文明城市、卫生城市的创建标准,开展以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转运和无害化处理为主要内容的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行动,按照科学分类、及时收集、统一处理等方式,实现乡(镇)、村生活垃圾处理的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提高人居环境整洁程度。
2.1.1一阶段目标(到2023年)
初步完善生活垃圾分类系统、收集系统、转运系统、处理系统以及村镇保洁系统,提高生活垃圾收集后的处理率。健全环境卫生部门的管理监督机制,组织开展好生活垃圾分类的教育工作,改变乡村居民的传统习惯和观念。具体目标如下:
(1)完善生活垃圾收集、转运系统,到2023年,乡镇生活垃圾收集率达到100%,农村生活垃圾收集率达到95%;
(2)加强生活垃圾收运处理设施建设,提高垃圾无害化处理水平,收集后的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
(3)健全环境卫生监管体制,推进环境卫生作业市场化运作;
(4)推进清扫保洁作业机械化,道路清扫机械化率达到60%以上;
(5)升级换代转运工具,提高生活垃圾收运作业效率,减少转运过程中造成二次污染等环境影响。生活垃圾机械化收集率达到80%以上,机械化运输率达到100%。
2.1.2二阶段目标(到2025年)
巩固第一阶段工作成果,进一步完善乡镇生活垃圾的收运、处理系统,全面提高生活垃圾收集率和无害化处理率。
具体目标如下:
(1)完善环境卫生设施配套,在满足现代化城镇发展需求的同时,力争达到国内同等城镇先进水平;
(2)完善垃圾收运系统,到2025年,乡镇生活垃各圾收集率达到100%,农村生活垃圾收集率达到98%;
(3)完善综合利用系统,在技术上可行、设备上可靠、规模上适合的同时,因地制宜的进行生活垃圾综合治理和利用,县域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
(4)完善环境卫生监管体制,明确各责任主体工作职责,健全赏罚考核制度,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引导工作,形成全民参与生活垃圾共同治理格局。
(5)完善环卫装备自动化、机械化水平,垃圾收集和运输机械化程度达到100%;
(6)完善乡(镇)、村日常保洁系统,进一步提高道路机械化保洁水平,乡(镇)、村道路清扫机械化率达到80%以上。
规划的各项目标详见下表:
表2-1开原市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规划一阶段、二阶段目标一览表
序号 |
项目 |
现状 (%) |
全国 文明城市 (%) |
国家卫 生城市 (%) |
近期(%) |
远期(%) |
|||
集镇 |
农村 |
集镇 |
农村 |
||||||
1 |
生活垃圾 收集率 |
95 |
95 |
100 |
90 |
||||
2 |
生活垃圾 无害化处理率 |
>80 |
>80 |
100 |
98 |
100 |
100 |
||
3 |
生活垃圾 机械化收集率 |
60 |
60 |
100 |
100 |
||||
4 |
生活垃圾 机械化运输率 |
90 |
80 |
100 |
100 |
||||
5 |
生活垃圾 分类收集率 |
60 |
60 |
70 |
60 |
2.1主要任务
为使县域镇村生活垃圾得到有效收集和处理,县域各级环卫要实现如下目标:集镇周边和居民房前屋后无零星垃圾;集镇周边无暴露堆放的垃圾;铁路、公路及河流沿线无散落的垃圾;河道、水塘等水面无漂浮垃圾。
对收集的生活垃圾,处理时要实现如下目标:
(1)生活垃圾分类收集:通过分类处理,剥离出一部分可以回收利用的垃圾,是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无害化处理的关键一环。
实现这一目标应以改变传统观念,加强宣传教育引导为主,采取适当给予鼓励和奖赏措施,提高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无害化处理能力。同时可配套一些可利用生活垃圾的回收部门,提高生活垃圾分类处理效率。
(2)增设和完善必要的收集转运设施:在各县(市)区增设生活垃圾收集及转运设施,包括但不限于垃圾桶、垃圾箱、垃圾运送小车、垃圾中转站等。新建设施应以布局合理、统筹规划为原则,并充分考虑当地实际情况。
(3)健全相关工作和资金保障制度:建立县(市)区政府牵头、乡镇政府主导、鼓励社会资本参与运营、引导广大居民参与日常收集转运的工作格局。层层明晰工作责任,完善相关配套制度,落实各项保障资金,确保生活垃圾处置体系发挥最大化作用。
(4)完善管理机制:
建立生活垃圾收集处理设施的长效管理机制,确保长期稳定运行。设立专职环境卫生管理机构,成立相对稳定的环境卫生保洁队伍,明确环境卫生工作具体标准。
1.对于居民:垃圾科学分类,不随意倾倒垃圾等;
2.对于保洁人员:地面及时清扫,垃圾转运及时高效等;
3.对于管理部门:环境卫生及时监督等。
建立机制的同时要敲定考核办法,考核办法应因地制宜、严格且实际。同时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和居民的监督。
第三章 开原市生活垃圾收运处理现状
3.1 现状人口
截止2021年底,开原市乡镇现状常驻总人口数为34.36万人,其中乡镇人口5.99万人,村庄人口为28.37万人。
3.2 现有垃圾产量
综合开原市现状生活垃圾产量和生活垃圾成份和当地实际情况等因素,人均垃圾产生量按照如下标准取值:城镇取1kg/d,农村取0.45kg/d;同时按照常驻人口核算垃圾量,当前每天产生188吨。
3.3 现有垃圾清运量
开原市现状垃圾转运率城镇可95%完全收集,村庄可达80%。按照比例核算,开原市现状垃圾清运量为159.8吨/天。
开原市高峰期变化系数按1.3计。当前高峰期生活垃圾清运量为207.75吨/天。
3.4 垃圾转运设施现状
开原市现有大型垃圾压缩式运输车2台,小型垃圾压缩式运输车10台,小型收运车44辆,自卸车16辆,铲车16辆,电动三轮车255辆,所有生活垃圾处理终端均为铁岭市中电环保垃圾焚烧发电厂。
现状收运模式采用各乡镇自行收运模式,每个乡镇自成收运体系。
3.5 垃圾处置终端设施现状
开原市现有中固垃圾填埋场已封场,所属乡镇生活垃圾全部运送到此后再转送至铁岭市中电环保垃圾焚烧发电厂统一处理。
第四章开原市生活垃圾收运处理规划
4.1.1 规划人口
参照最近几年人口增长趋势,截止2025年底,开原市乡镇常驻总人口数为34.13万人,其中乡镇人口5.99万人,村庄人口为28.14万人。
4.1.2 规划垃圾产量
综合开原市现状生活垃圾产量和生活垃圾成份和当地实际情况等因素,规划人均垃圾产生量按照如下标准取值:城镇取1kg/d,农村取0.45kg/d;同时按照常驻人口核算垃圾量,当前每天产生148吨。
4.1.3 规划垃圾清运量
规划转运率城镇100%完全收集,村庄达到95%完全收集。按照该比例核算,开原市规划垃圾清运量与产生量一致为140.6吨。开原市高峰期变化系数按1.3计,
当前高峰期生活垃圾清运量为182.78吨。
4.1.4 垃圾转运设施规划
开原市现无农村生活垃圾转运站,不满足现有及未来转运处理量。规划各村新建一个垃圾暂存点,在中固镇垃圾填埋场新建一座垃圾压缩式转运站,日处理能力300吨;购买垃圾专用车20辆,小型电动保洁车546辆,各类垃圾箱(桶)13650个。处理终端为铁岭市中电环保垃圾焚烧发电厂。
4.1.5 垃圾处置终端施规划
运距较近的乡镇(街道)垃圾运送至铁岭市中电环保垃圾焚烧发电厂进行无害化处理,运距较远的乡镇(街道)购置小型无害化处置设施自行处理。
第五章 农村生活垃圾减量化规划
5.1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回收利用目标
中共辽宁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于2022年3月25日发布了《辽宁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实施方案》,方案中在(四)全面提升农村垃圾治理水平中对农村垃圾分类减量化提出了“要加快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源头分类减量,积极探索符合农村特点和农民习惯、简便易行约分类处理模式,对易腐烂垃圾应就地就近堆肥处理、灰渣土、碎砖旧瓦等情性垃圾在村内铺路填坑或就地就近掩埋,可回收垃圾纳入资源回收利用体系,有毒有害垃圾单独收集、贮存和处置,其他垃圾无害化处理。减少垃圾出村处理量。进一步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强化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建设一批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示范县。大力推进基层供销社可回收垃圾设施建设,提升农村垃圾回收利用能力。”在提升垃圾分类效率的同时,相关的处置设施也要同时保证。农村生活垃圾具有与城市生活垃圾截然不同的组成,在分类时要根据农村生活垃圾特点,建立不同于城市的分类标准。比如:在秋季产生的秸秆,要专门成一个系统收集,在收集前就要找到相关的接受资源化利用的企业。保证分类出的可再生垃圾及时被利用。以达到方案要求的减量化要求。
中共铁岭市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于2022年4月28日发布了《铁岭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实施方案》,因地制宜的提出了垃圾分类减量化要求:
1.到2025年,力争创建2个省级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示范县。
2.到2025年,全市供销社系统基本实现农村垃圾回收网点覆盖80%乡镇,实现农村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服务覆盖面80%以上。
3.加快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到2025年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
依据上述文件的要求,应该以分类收集为垃圾减量化主要措施,通过分类后资源化利用对生活垃圾总量控制。要从单一末端处理生活垃圾转变为全过程控制垃圾的产生量。2023年,生活垃圾全部实行袋装化收集,并且垃圾分类收集率不小于60%;到
2025年,全面控制垃圾产量,提升居民生活垃圾分类意识,加快生活垃圾收集处理和资源回收利用效率,垃圾分类收集率不小于80%。
5.2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回收利用目标实施方案
(1)一阶段(2022—2023年)方案
以“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为生活垃圾处理的原则,近期应以宣传为主,通过科普和讲座等形式提高居民对生活垃圾分类丢弃的意识,养成日常分类的习惯。
2023年按照目标对生活垃圾的分类和收集率达到60%。
(2)二阶段(2023—2025年)方案
远期对镇内垃圾进行分类收集,将生活垃圾分可回收垃圾、可燃垃圾、有害垃圾、可腐败垃圾、建筑垃圾,并设置分类收集的容器。
可回收物中具有经济价值的物品,应单独收运同时回收利用;不可回收垃圾收集后统一送到处理厂进行处理;大件垃圾使用垃圾专用运输车预约上门收集或建立临时存放点形式收集。
规划开原市的农村生活垃圾分为:可回收垃圾、可腐烂垃圾、有害垃圾、可燃烧垃圾、建筑垃圾五个种类。
1)可回收垃圾进行回收再利用,涵盖如下:
①金属类:易拉罐、铁皮罐头盒等金属制品;
②废纸类:报刊、报纸、广告纸、纸壳、其他废纸等(不包括纸巾和厕所纸);
③玻璃类:玻璃瓶、镜子、灯泡等;
④塑料类:塑料袋、一次性餐盒、矿泉水瓶、塑料杯子等;
⑤布料类:废旧衣服、桌布、鞋子、书包等。
2)可腐烂垃圾堆肥:包括剩余饭菜等厨余垃圾和其它易腐食物类垃圾、农业废弃物等,送堆肥站堆肥制成有机肥料或自家建设小型设施堆肥处理。
3)有害垃圾封存处理:包括废弃电池、过期农药、废油漆、废灯管、废日用化学品和过期药品等,由相关部门进行无害处理;
4)可燃烧垃圾,利用家庭炉灶进行生活焚烧处理。
5)建筑垃圾集中暂存,用于填坑垫道等。
通过上述几种方推广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到2025年,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率达到80%,建立完善的生活垃圾分类收运系统。
5.3资源回收点的建立
以“一镇(乡)一站、一村一点”的布局,镇(乡)政府向镇(乡)内一所达到标准化要求的民营再生资源回收公司(即:政府认可的镇(乡)级再生资源回收站)
以协议形式购买农村再生资源回收公共服务,并由该回收站按照“一村一点(一片一员)”的要求自行组建村级再生资源回收点。镇(乡)再生资源回收站依据约定在政府支持下,通过市场运营、网点管理承担再生资源回收的公共服务职责。这种模式通过政府支持和监督,保障资源回收点收集效果,进而达到可再生资源的利用率的提升。
第六章 建立健全长效运行管理机制
通过建设和完善垃圾收运设施,提升农村居民的幸福指数需要靠合理完善的管理机制来保持。必须建立健全长效的的管理体制,具体内容如下:
1.建立符合各村镇实际的收运模式,涵盖政府雇佣、乡镇自行组织、购买第三方服务等方式,确保收集到的垃圾及时的运送至传送点。无论采用何种收运模式,每400人至少配备一名垃圾收集管理员。确保垃圾被及时收集。
2.完善相关设施,并设置专人管理。近期建设的垃圾桶、转运站、压缩车等转运收集设施,一经损坏,应有专人及时报修。
3.缺少车辆的应及时补充车辆,收集车要有专门的管理。每辆车有专门的负责人,一辆车负责多个村落的,要在每个村政府备案。以保证垃圾被及时收运。
4.宜在当地村民中选择合适人选,作为垃圾分类的讲解员。在垃圾分类好的地方设立试点,由当地的政府进行督导。对表面好的讲解员和村民进行奖励。
5.每个村政府要设立垃圾收运责任小组,小组负责领导和协调收运人员。统筹运输车辆的收运周期。并负责垃圾分类的教育工作和分类效率的完成情况。
第七章 投资估算
7.1开原市投资估算
开原市共规划农村生活垃圾处置体系建设项目1个,其中内容为大型中转站1座,垃圾专用车辆20辆,小型电动保洁车273辆,各类垃圾箱桶13650个,计划总投资3526万元。
7.2投资估算表
第八章 环境卫生标志标牌布置规划
环境卫生标志标牌是用于指识别或指示的标识图形,其多放置于与卫生环境、公共设施相关的场所。铁岭市乡镇的相关位置应设置标志标牌,以起到指示、宣传等作用。标志牌应由县级住建部门统一设计制作。并同时按照《环境卫生图形符号标准》(CJJ/T125-2008)的相关规定设计安装环境卫生标志牌。
第九章环卫科技及产业化
9.1环卫科技化
为促进环卫部门的发展与工作效率,要紧密结合当今形式,选择合适可行的科技化收集及管理手段,具体如下:
1.引进相关技术
选择智能化的收运系统,智能的收运车,转运站,减少人员直接接触生活垃圾。
减轻环卫人员压力的同时提高整个环卫系统的安全性和智能化程度。
2.加强技术培训
拥有智能化的设备同时,要及时举行技术培训,提高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的素质水平,确保在提升设备智能化的同时,也能及时运用,提高效率。
3.建立管理架构
在灵活运用科技的同时,相关的管理部门水平也要同时提升。运用智能化人员管理系统和设备管理系统,可以及时处理突发情况。以减少整个转运周期的时间。
9.2环卫产业化
1.指导思想与规划目的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精神,以体制创新和机制创新为动力,以确保社会公共利益,促进环卫行业发展为目的,强化行业服务作业、管理体制和投融资体制改革,实现行业产业化、市场化、社会化的发展目标,引入竞争机制,尽快形成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环卫行业市场体系,推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2.具体实施办法
(1)实行政事(企)分开、管干分离、分级管理、调控有力的管理体制。
(2)通过投融资机制多元化调整,促进环卫事业产业化发展。
(3)通过激励、政策倾斜等办法,积极推进环卫作业市场化进程。
(4)在积极推进垃圾分类工作的同时,进一步鼓励相关企业的介入。
第十章 环卫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1、总则
为保证环卫行业在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灾难时,及时有效地实施应急救援工作,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社会稳定。依据国家相关法规及有关规定,同时结合当地环卫工作实际,制定本预案。
突发公共事件分级:
按事件可控性、严重程度、影响范围,分为一般、较大、重大和特大突发公共事件四级。
(1)一般突发公共事件是指对较小范围的公共安全和社会秩序造成轻度危害与威胁,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需要调度有关方面的力量和资源进行应急联动处置的突发公共事件。
(2)较大突发公共事件是指对一定范围内的公共安全和社会秩序造成一定危害与威胁,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一定人员伤亡或者财产损失,需要调度有关方面的力量和资源进行应急联动处置的突发公共事件。
(3)重大突发公共事件是指对较大范围内的公共安全和社会秩序造成重大危害与威胁,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需要调度有关方面的力量和资源进行应急处置的突发公共事件。
(4)特大突发公共事件是指对大范围内的公共安全和社会秩序造成严重危害与威胁,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特大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需要统一组织、指挥调度全市相关公共资源和力量进行应急处置的突发公共事件。
2、组织体系及相关机构职责
设立环境卫生应急处置指挥部,统一领导乡镇的环境卫生应急处置工作。指挥部对所有相关部门进行领导,发送指令。下一级部分及时响应并做出应急措施,解决后要向指挥部汇报并及时备案,防止相关情况再次发生。
3、应急响应
按照国家规定的“蓝、黄、橙、红”四色预警和四级响应的要求,结合实际,当相关部门发布四色预警和四级响应时,环境卫生应急系统启动与之相对应的响应级别当发生对环境卫生正常维护造成影响的突发公共事件,由环境卫生应急处置指挥部确定响应级别。当启动环境卫生应急响应时,相应响应行动的负责部门必须及时、快速的根据预案导则或者实际情况启动应急措施,避免事件扩大,对于在应急处置中失职造成严重影响的,将追究其责任并予以处罚。
第十一章 附 则
11.1本规划自开原市政府批准之日起实施。
11.2本文解释权归开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所有。
第十二章 附表
附表1
序号 |
县(市) |
镇乡(特殊区域)名称 |
行政村 个数 |
人口基础数据 |
垃圾产量统计 |
||||||
城镇居民人口(人) |
农村居民人口(人) |
合计人口 (人) |
城镇居民生活垃圾产生量(万吨/年) |
农村居民生活垃圾产生量(万吨/年) |
总生活垃圾产生量(万吨/年) |
总生活垃圾产生量(吨/年) |
|||||
1 |
开原市 |
威远堡镇 |
11 |
3600 |
16465 |
2.01 |
0.13 |
0.27 |
0.40 |
11 |
|
2 |
庆云堡镇 |
22 |
8650 |
32035 |
4.07 |
0.32 |
0.53 |
0.84 |
23 |
||
3 |
中固镇 |
15 |
2500 |
22500 |
2.50 |
0.09 |
0.37 |
0.46 |
13 |
||
4 |
八棵树镇 |
18 |
2785 |
18910 |
2.17 |
0.10 |
0.31 |
0.41 |
11 |
||
5 |
金沟子镇 |
16 |
4370 |
23026 |
2.74 |
0.16 |
0.38 |
0.54 |
15 |
||
6 |
八宝镇 |
20 |
8152 |
19000 |
2.72 |
0.30 |
031 |
0.61 |
17 |
||
7 |
业民镇 |
12 |
2570 |
18379 |
2.09 |
0.09 |
0.30 |
0.40 |
11 |
||
8 |
莲花镇 |
10 |
2485 |
13030 |
1.55 |
0.09 |
0.21 |
0.30 |
8 |
||
9 |
靠山镇 |
21 |
2049 |
19938 |
2.20 |
0.07 |
0.33 |
0.40 |
11 |
||
10 |
下肥镇 |
10 |
4897 |
11963 |
1.69 |
0.18 |
0.20 |
0.38 |
10 |
||
11 |
松山镇 |
16 |
2510 |
17000 |
1.95 |
0.09 |
0.28 |
0.37 |
10 |
||
12 |
李家台镇 |
16 |
2932 |
16769 |
1.95 |
0.10 |
0.28 |
0.38 |
8 |
||
13 |
马家寨镇 |
8 |
2832 |
10650 |
1.35 |
1.10 |
0.17 |
0.28 |
8 |
||
14 |
城东镇 |
12 |
2354 |
14002 |
1.64 |
0.09 |
0.23 |
0.32 |
9 |
||
15 |
上肥镇 |
11 |
1399 |
9611 |
1.10 |
0.05 |
0.16 |
0.21 |
6 |
||
16 |
黄旗寨镇 |
10 |
4750 |
12000 |
1.68 |
0.17 |
0.20 |
0.37 |
10 |
||
17 |
林丰满族乡 |
10 |
1260 |
8400 |
0.97 |
0.05 |
0.14 |
0.18 |
5 |
||
附表2
2020年开原市现状生活垃圾处置设施基础数据调差表
序号 |
县(市) |
生活垃圾处置设施名称 |
所在地址 |
处置设施服务范围 |
工艺 |
处置设施设计规模(吨/日) |
处置设施设计库容(万立方米) |
处置设施剩余库容(万立方米) |
处置设施剩余填埋年限(年) |
|
1 |
开原市 |
八棵树镇垃圾填埋场 |
八棵树镇官粮窖村 |
八棵树镇及周边乡镇 |
卫生填埋 |
100 |
50.8 |
50 |
4 |
填表说明:1、以市为单位填表格;2、处置设施服务范围需填写该处置设施处理哪些镇乡的垃圾;3、工艺包括填埋、焚烧等;4、设计库容、剩余库容、剩余服务年限仅需工艺为填埋时填写。
附表3
开原市规划生活垃圾转运站基础数据调查表
序号 |
县(市) |
生活垃圾转运站名称 |
转运站所在地址 |
转运站服务范围 |
转运站设计规模(吨/日) |
转运 终点 |
项目进展情况 |
预计投入使用时间 |
收运费用(元/(吨*公里)) |
转运费用(元/(吨*公里) |
1 |
开原市 |
农村垃圾集中转运站 |
中固镇垃圾填埋场原址 |
17个乡镇 |
96 |
铁岭市新建垃圾焚烧发电厂 |
等待发改委批复 |
2024年7月 |
填表说明:1、以市为单位填表格,规划转运站包括已完成立项手续的全部待建或在建项目;2、转运站服务范围需填写该转运站收运哪些镇乡的垃圾;3、转运终点需填写该转运站收集的垃圾最终转运至哪个生活垃圾处置场;4、运收费用指由各村或镇收运至转运站的费用;5、转运费用指转运站的垃圾运送至最终处置场所的费用;5、对省财政支持建设项目,备注说明完成时限及未完成原因。
附表4
开原市规划生活垃圾处置设施基础数据调查表
序号 |
城市 |
县(市) |
生活垃圾处置设施名称 |
所在地址 |
处置设施服务范围 |
工艺 |
项目进展情况 |
预计投入使用时间 |
处置设施设计规模(吨/日) |
处置设施设计库容(万立方米) |
处置设施服务年限(年) |
1 |
无 |
||||||||||
2 |
|||||||||||
3 |
|||||||||||
4 |
|||||||||||
5 |
填表说明填表说明:1、以市为单位填表格,规划处置设施包括已完成立项手续的全部待建或在建项目;2、处置设施服务范围需填写该处置设施处理哪些镇乡的垃圾;3、工艺包括填埋、焚烧等等。4、设计库容、服务年限仅需工艺为填埋时填写。5、对省财政建设项目,备注说明完成时限及未完成原因。
开原市属乡镇垃圾处置设施布局图
基础数据表
县名称 |
乡镇数量 (个) |
总人口 (万人) |
日产垃圾量 (t/d) |
年产垃圾量 (万t/y) |
开原市 |
17 |
34.05 |
186 |
6.78 |
现状生活垃圾转运基础数据调查表
县名称 |
转运站数量(座) |
转运总规模(t/d) |
转运终点 |
开原市 |
—— |
—— |
—— |
现状生活垃圾处置设施基础数据调查表
县名称 |
处置设施数量 (座) |
处置总规模 (t/d) |
处置设施设计库容 (万立方米) |
处置设施剩余库容(万立方米) |
开原市 |
1 |
100 |
50.8 |
50 |
规划生活垃圾转运站基础数据调查表
县名称 |
规划转运站数量(座) |
规划转运总规模(t/d) |
转运终点 |
总投资(万元) |
开原市 |
12 |
96 |
铁岭市新建垃圾焚烧发电厂 |
600 |
规划生活垃圾处置设施基础数据调查表
县名称 |
规划处置设施数量 (座) |
规划处置设施总规模(t/d) |
处置设施设计库容 |
总投资(万元) |
开原市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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