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负有安全生产职责的部门、各村:
现将《马家寨镇岁末年初安全生产“百日攻坚战”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镇、本行业领域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开原市马家寨镇人民政府
2024年1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马家寨镇岁末年初安全生产“百日攻坚战”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确保岁末年初、“两节”“两会”等重点时段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按照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决策部署,结合本镇工作实际,现制定岁末年初安全生产“百日攻坚战”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深刻吸取市内外典型事故教训,深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全面排查、及时整改各行业领域安全风险隐患,以严格的监管手段、严谨的工作作风、严厉的执法处罚、严肃的问责追责,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全力确保岁末年初、“两节”“两会”等重点时段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以良好的安全生产新态势为开原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提供有力保障。
二、工作重点
本次“百日攻坚战”工作范围覆盖全镇所有辖区、所有行业领域、所有生产经营单位,重点排查矿山(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含烟花爆竹)、交通运输(主要是道路交通)、建筑施工、镇村燃气、冶金工贸、消防等重点行业领域,以及涉及特种设备、粉尘涉爆、涉氨制冷、涉煤气、有限空间作业的企业,着重对反复发生事故、存在未完成整改的重大事故隐患的行业领域进行集中治理。
三、工作分工
镇应急办及各行业领域分管领导、各村负责组织本辖区安全生产“百日攻坚战”的组织指导工作。其中:
(一)镇村燃气行业。严格落实《开原市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复盘行动”实施方案》(开安委办发[2024]1号),以防范燃气泄漏爆炸事故为目标,以全面排查整治燃气经营、餐饮等公共场所,燃气具、燃气管道等安全风险隐患,严厉查处村镇燃气经营、运输、使用等环节违法违规行为为重点开展攻坚。(村镇办、市场监督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二)矿山开采行业。非煤矿山:正在运行的尾矿库以及采掘施工、动火作业等部位和环节为重点开展攻坚,严查重大灾害治理措施不落实、尾矿库冰上放矿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镇应急办、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危险化学品行业。危险化学品:以防范爆炸、火灾、中毒窒息事故为目标,以危化品生产、储存、运输、使用、废弃处置企业为重点,紧盯罐区、特殊作业、工程施工等重点部位和环节开展攻坚。(镇应急办、派出所、村镇办、交通办、生态环境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烟花爆竹:以确保有效落实我市烟花爆竹禁放、限放政策措施为目标,围绕严厉打击违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开展攻坚。(镇应急办、派出所、交通办、市场监督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四)交通运输行业。以坚决遏制交通事故高发频发的势头为目标,以长途客运、农村客运、校车、危货运输为重点开展攻坚。(镇派出所、交通办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五)建筑施工行业。以防范起重机械倾翻,建构筑物、基坑、脚手架和模板支架坍塌,高处坠落,地下工程透水,冒顶,中毒窒息等事故为目标,以强化冬季施工,严厉打击建筑工程“三包一靠”等违法违规行为为重点开展攻坚。(村镇办、交通办、水利站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六)消防领域。以防范冬春季火灾事故为目标,以全面整治学校医院、商场市场、宾馆饭店、高层建筑、旅游景点、交通枢纽、夜间营业场所、物流仓储、地下工程、农村住房等重点场所火灾隐患为重点开展攻坚。(镇消防救援队、文教、派出所、民政办、村镇办、文旅、应急办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七)冶金工贸以及存在特种设备、粉尘涉爆、制冷涉氨、涉煤气、有限空间作业的企业。以深刻吸取同行业生产安全事故教训,杜绝同类事故发生为目标,针对钢铁企业以及存在特种设备、粉尘涉爆、制冷涉氨、涉煤气、有限空间作业的工贸企业,举一反三开展整治攻坚。(镇应急办、农业农村、市场监督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其他行业领域的行业和专业安全监管部门根据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实际,突出安全风险高的工作场所和作业环节,聚焦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同步开展岁末年初安全生产“百日攻坚战”。
四、时间步骤
本次“百日攻坚”工作分级负责、分行业负责,从即日开始,至2024年3月20日结束,分三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3年1月15日前)。镇负有安全生产职责的部门,针对制约或影响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明确细化攻坚内容,结合本辖区实际及各有关部门的工作部署,明确工作重点、责任分工和推进措施,确保上下联动、形成合力。镇各负有安全生产职责的部门要研究制定各自领域“百日攻坚战”具体工作任务的内部分工,明确每项工作的责任人。同时,加强宣传发动,确保各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明确攻坚内容,立即组织开展相关工作。
(二)自查检查阶段(2024年1月15日-3月15日)。
镇负有安全生产职责的部门指导企业对照所在行业领域“百日攻坚战〞重点内容,扎实推进安全风险自辨自控和事故隐患自查自纠。各企业要对上述工作开展情况登记造册备查;各行业领域分管部门对重点辖区、重点企业进行督查检查;镇安委会适时组织综合督查组,对本辖区以及负有安全生产职责的部门“百日攻坚战”开展情况实施督导检查,重点检查各村、各部门部署情况、企业(单位)自查自纠情况。
(三)总结评估阶段(2024年3月15日-20日)。镇负有安全生产职责的部门要全面总结“百日攻坚战”工作情况,总结经验,评估成效,分析问题,并及时报送镇安委会办公室,镇安委会办公室整理汇总后向市安委会报告。
五、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本次岁末年初安全生产“百日攻坚战”是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相关决策部署,巩固全市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成果,保障重点时段全市安全稳定的重要举措。各有关部门、各村务必予以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研究部署,精心制定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具体实施方案,针对薄弱环节,突出主要矛盾,立足解决重大问题,细化明确各项任务的责任分工和工作要求等事项,研究制定跟踪监督、奖惩激励等工作措施,确保岁末年初安全生产“百日攻坚战”有序推进。
(二)压实工作责任。镇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要强化责任担当,统筹抓好安全和发展两件大事,按照《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要求,以“百日攻坚战”为契机,全面压实党政领导责任、行业监管责任和属地管理责任。党政领导和监管部门主要负责人要认真研究解决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督促有关部门切实落实安全监管责任,推动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提供强有力的支持和保障。
(三)严格执法问责。镇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大执法工作力度,发扬斗争精神,敢于较真碰硬,对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要依法依规按照“四个一律”的要求进行处罚和打击,必要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对存在重大隐患、不能确保生产安全的企业,要实施联合执法整治,从严从快处理,必要时采取停工撤人等紧急措施;对拒不整改隐患问题的,要依法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火等强制措施,该停产的停产,该关闭的关闭,绝不姑息;对典型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要坚决予以曝光。对存在拒不执行安全生产执法指令等行为的生产经营单位,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切实起到警示和威慑作用。
(四)加强宣传引导。镇有关部门、各村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微信群等媒体,加大对“百日攻坚战”的宣传力度,教育引导各生产经营单位和广大职工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营造良好氛围。要充分发挥群众和舆论监督作用,鼓励通过“12350”举报电话举报违法违规行为和事故隐患,及时兑现举报奖励。
(五)加强信息报送。请镇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分别于2024年1月15日至3月23日之间将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岁末年初安全生产“百日攻坚战”工作开展情况和工作总结报送镇安委会办公室。期间,每半个月报送一次工作信息(包括工作进展情况、检查企业数量、发现问题隐患数量、存在的重大隐患和突出问题、处罚处置情况、采取的有效做法等),镇安委办将适时对好经验、好做法和工作成果等情况予以通报。
联系人:张闯
联系电话:17741029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