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农合能办理的具体业务
1、定期办理特慢性病,特慢性病e经鉴定的病种不能更改,可以再次鉴定增加特慢病病种。
2、初审收取参保患者人员域外定点机构报销材料(住院正式收据、病志、费用清单、转诊单、身份证复印件、合作医疗证复印件、患者信合卡号,未满18周岁患者提供母亲银行卡号,身份证复印件,村里证明)如有其他保险请复印一份。3、参保人员转异地参保申请退保(提供异地参保凭证或者单位参保证明、个人申请书、身份证复印件、合作医疗证复印件)
4、参保人员身份证、姓名及其他信息修改(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合作医疗证复印件、村里证明)
5、新生儿参保(提供户口本复印件)
6、需要定点机构住院收据复印件的(提供患者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提供代理人身份证)
以上六条当中窗0即时办理的只有补办农合证和收取患者报销材料。其他业务上报上级主管部门,三日之内办理完毕。
二、不能及时办理的业务
1、农合大病补偿款,大病保险由人寿保险公司负责支付。(73825116)
2、已经上报的病志、收据等材料不能返还。
(市农合办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