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新参保
申请条件:年满16周岁,非在校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可以在户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需要材料:将本人身份证与信用社保卡、存款交易明细复印在一张A4纸上,户口本首页与本人页复印件(以上材料2份)。
特别注意:社保卡必须是辽宁省农村信用社的,目前别的银行的社保卡录不了系统。办完新参一个月后本人拿着身份证和社保卡到信用社签署两两协议并选择当年缴费档次。否则银行扣不了款。
缴费档次:200、300、500、800、1000、2000、3000
办理方法:本人拿着材料交给村里,由村里新农保经办人员填写材料(新参和补缴表2份)统一办理,每月8号之前统一报表到镇新农保,8号之后报表视为下个月报表。
二、断档补缴
申请条件:已经参加城乡居保,缴费期间存在断缴情况
需要材料:身份证、缴费银行卡、存款交易明细复印到一张纸上。
办理方法:本人拿着复印材料交给村里,由村里新农保经办人员填写材料(补缴表2份)统一办理,每月8号之前统一报表到镇新农保,8号之后报表视为下个月报表。
三、申请领取待遇
1、申请条件:年满60周岁,已经缴费齐全人员。
办理方法:满60周岁,按照每月村里通知人员:每月指定日期本人拿身份证到镇新农保签署待遇领取通知单。如本人不在家,需提供(申领人员本人拿着身份证和当天日历的照片),如不申请待遇领取,将不会发放待遇。
四、信息变更
1、账号变更;本人提供将要变更账号,将要变更的账号和身份证复印在一张A4纸上,交给村里,村里新农保经办员填写变更单统一交到镇新农保。未享受待遇人员变更后到信用社签署两两协议,否则扣不了款。
2、档次变更:在微信公众号“辽宁税务”自行变更或者到社保局地税窗口变更。
五、参加社保注销城乡居保
1、办理条件:社保已经开资,新农保未注销人员(社保开资后新农保才可以注销)
2、需要材料:
1)身份证复印件,新农保缴费存折复印件及账号2011-现在对账单,社保开资卡复印件及最近3个月对账单。
2)个人申请。
3)《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注销单》盖村里公章
4)待遇通知单签字。
办理方法:本人将所需材料交到镇新农保
六、村里每月上报死亡名单表,盖村里公章,本月没有死亡人员写无盖村里公章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