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财政专项资金管理,顺利完成我镇乡村振兴工作目标任务,按照《开原市2024年辽宁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安排意见》的通知资金使用要求,结合镇村实际,现制定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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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情况
我镇建档立卡脱贫户323户562人、监测户26户43人,合计349户605人。
二、资金来源
(1)项目发展资金
开原市乡村振兴局下达我镇2024年中央资金30万元、省20万元、铁岭市70万元、开原市20万元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资金总额:17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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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岗补助资金
公益岗补助资金县级资金金额13.53万元。
三、资金使用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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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款专用。资金必需用于建档立卡脱贫户和监测户,不得将资金挪用他用,按时拨付到位,确保乡村振兴产业项目建设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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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优先用于建档立卡贫困户,监测户“两不愁三保障”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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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平公开使用,严格执行资金项目公示公告制度,提高项目资金使用的透明度,主动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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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扶对象及带贫减贫机制
帮扶对象:档立卡脱贫户323户562人、监测户26户43人。
带贫减贫机制:1、将2024年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资金总额:70万元用于2024年乡村建设帮扶项目靠山镇乡村治理示范项目--自动巡查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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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2024年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资金总额:100万元用以2024年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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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岗补助资金13.53万元用于靠山镇建档立卡脱贫户和监测户有劳动能力但人均收入低于8500元的脱贫户和监测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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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内容
2024年中央、省、市、县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到靠山镇183.53万元,涉及项目3个,具体项目实施情况如下:
(一)2024年乡村建设帮扶项目靠山镇乡村治理示范项目--自动巡查系统
1.项目名称:2024年乡村建设帮扶项目靠山镇乡村治理示范项目--自动巡查系统
2.项目实施地点:靠山镇20个村
3.项目建设内容:设立摄像头、大屏幕等
4.项目资金来源及规模:市级级资金金额70万元,合计70万元。
5.项目实施期限:2024年4月—2025年10月。
6.项目实施单位及责任人:靠山镇人民政府万庆
7.项目绩效目标:①带动全镇的自动巡查系统,造福全镇百姓
②受益人满意度100%。
8.受益对象和带贫减贫机制:全镇百姓
9.主管部门及责任人:开原市靠山镇人民政府万庆
(二)2024年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盛屯村柞蚕养殖
1.项目名称:2024年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盛屯村柞蚕养殖
2.项目实施地点:靠山镇盛屯村
3.项目建设内容:柞蚕养殖、培肥、修路、太阳能监控、路灯
4.项目资金来源及规模:中央资金金额30万元、省级资金资金50万元、县级资金金额20万元,合计100万元。
5.项目实施期限:2024年4月—2027年10月。
6.项目实施单位及责任人:盛屯村书记 盛秀玲
7.项目绩效目标:①预计收益0.7万元/年。
②带动建盛屯村全体村民
③受益人满意度100%。
8.受益主管部门及责任人:开原市靠山镇人民政府万庆
(三)2024年公益岗项目
1.项目名称:2024年公益岗
2.项目实施地点:靠山镇20个村
3.项目建设内容:20个村每村为脱贫户提供一个公益岗位
4.项目资金来源及规模:
5.项目实施期限:2024年1月—2027年12月。
6.项目实施单位及责任人:靠山镇人民政府万庆
7.项目绩效目标:①预计带动脱贫户20户
②带动建20个村全体村民
③受益人满意度100%。
8.受益主管部门及责任人:开原市靠山镇人民政府万庆
六、资金监督管理
一是镇党委政府要严格管理扶贫资金,统筹把关项目,监督资金使用,重点是把握村级操作程序,确保资金的有效利用;二是资金使用管理实行属地负责制,镇党委、政府作为项目实施主体,负责村级项目的制定、落实、监督、验收和资金的发放等工作;三是对资金使用管理上玩忽职守的、管理不力的要严肃查处;对违规操作、以权谋私的行为要严肃查处;对贪占、挪用、套取补助资金的行为要严肃查处。
开原市靠山镇人民政府
2024年11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