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原市人民政府 The People's Government of Kaiyuan Municipality

政府信息公开

关于开原市靠山镇西龙村股份经济合作社项目设施农用地的批复
靠政发〔2024〕14号

来源:开原市靠山镇人民政府 时间:2024-12-03

开原市靠山镇西龙湾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你单位报来的《设施农用地用地申请》收悉知。经审查,改项目用地符合设施农用地范围和标准。根据开原市自然资源局、开原市农业农村局-开自然发(202038号《关于加强和改进设施农业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文件,现批复如下:

  同意开原市靠山镇西龙湾村股份经济合作社项目,该项目申请用地面积0.0733公顷,其土地性质为未利用地,该项目用地不占用基本农田和生态保护区。

  该项目生产设施用地0.0733公顷。使用土地期限为50年,自202461日至207461日。

  在项目实施中必须按照协议上约定使用土地,确保农地农用,不得改变土地用途,禁止擅自扩大或变相将设施农用地用于其他非农建设;不得改变从事或服务于农业生产的设施性质,禁止将农业设施用地用于其他经营。

  设施农用地使用期限结束后,开原市靠山镇西龙湾村股份经济合作社项目,需按照202461日签订的《设施农用地三方用地协议书》之规定(执行)。到期后若需继续使用,应提前一个月重新申请,经批准后使用。

  开原市靠山镇人民政府

  20241108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