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辽宁省2024年农村环境净化整治方案》和《铁岭市2024年农村环境净化整治工作方案》要求,为了深入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切实扭转我镇各村人居环境局面,加快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丽乡村,现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省、铁岭市、开原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会议精神要求,为进一步明确工作任务、压实责任,实现“扫干净、码整齐、保通畅、清沟渠、建机制”确保我镇农村人居环境显著提升。
二、工作目标
通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引领全镇广大群众主动转变生产生活观念,养成保护环境、讲究卫生的良好习惯,共同参与共同维护,使乡村面貌有个质的转变,打造舒适整洁、美丽宜居的农村人居环境。
三、整治内容
(一)全面清理各村积存垃圾。结合第35个爱国卫生月活动,集中开展一次农村环境卫生大清理、大扫除、大整治。在做好村内积存越冬垃圾的基础上,重点针对各级公路两侧积存垃圾,河湖、池塘、溪流、沟渠等水体及公路两侧的漂浮垃圾、积存垃圾、村屯周边、田间地头生产生活垃圾等开展集中排查,在易反复地点设立禁止堆放提示标识。3月29日前形成问题台帐.4月25日前,全面完成整治销号。5月25日前,村镇办牵头完成验收并不定时抽查核验。(责任部门:各行政村、村镇办、交通、水利、镇综合执法队)。
(二)全面实施垃圾分类减量收集。全面实施“五指分类法”(可回收、可燃烧、可腐烂、建筑垃圾、其他垃圾)对易腐烂垃圾就地就近堆肥处理,灰渣土、碎砖旧瓦等惰性垃圾在村内铺路填坑或就近掩埋,可回收垃圾纳入资源回收利用体系,有毒有害垃圾单独收集。5月25日前,每村指定1名村干部负责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和垃圾分类指导,各村公示村规民约要包含垃圾治理内容,村内公共空间每日至少清扫1次,做到生活垃圾“日产日清”。(责任部门:各行政村、村镇办、环保、镇综合执法队)。
(三)村屯周边垃圾和田间地头农药包装废弃物清理。3月25日前集中清除村屯周边积存垃圾,重点整治丢弃的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畜禽粪污、废弃农膜、农业投入品包装物等;4月25日前全面开展沿河禁(限)养区规模养殖场户污染防治设施不完善、粪污直排等问题;各村在村部适当位置设置农膜、农药化肥包装废弃物回收点;10月25日前因地制宜开展柴草堆、粪污堆、杂物堆等“三堆”及玉米粮仓清理整治工作,要求柴草堆进院码放或远离河边、房屋固定位置码放;农户门前和墙外不得种植蔬菜和农作物,可以种植树木以及花草(责任部门:各行政村 动监所、镇综合执法队)
(四)河道垃圾以及黑臭水体治理。对村内房前屋后及道路两侧、河塘沟渠、各级河流、畜禽养殖场周边区域的垃圾和黑臭水体进行拉网式排查,采取控源截污、清淤疏浚、生态修复等措施进行综合治理。5月25日前完成清理整治(责任部门:各行政村 动监所)
(五)公路两侧垃圾清理和违占违建清理
4月25日前对村内各级道路两侧垃圾进行集中清理,对道路沿线违规广告牌和喷贴广告以及靠山村沿街商户乱搭乱建进行集中清理,其他村如有上述现象一并清理。(责任部门:各行政村 镇综合执法大队)
四、组织保障及包保责任
成立靠山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党委书记、镇长任组长,相关分管领导和镇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任副组长,镇环保助理、村镇助理、水利站长、动监所长、林业站长、财政所长、民政助理、文教助理、镇综合执法大队工作人员、各村党支部书记为成员。各村包村工作队负责督促指导各行政村开展日常清理保洁工作和处理上级相关部门巡查整改工作。
五、责任分工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涉及面广,推行阻碍大,各部门一定要有分工有合作,与各村共同完成整治任务。
1.各村是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责任主体,支部书记是第一责任人。
2.镇村镇办负责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组织、协调、督导等日常工作,具体抓好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及乡村规划编制。
3.镇农科站、动监所负责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组织、协调、督导等日常工作,具体负责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农业生产垃圾及畜禽粪污治理。
4.镇工业办负责争取国家、省政策支持,规范和简化建设项目审批程序。
5.镇财政所负责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相关资金筹集下达、美丽乡村建设及“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村内道路建设。
6.镇环保负责农村污水治理和黑臭水体整治以及工业固体废弃物和有毒有害垃圾治理等工作。
7.镇交通办负责农村道路建设及管理。
8.镇水利站负责河道及河塘沟渠垃圾整治,实施清淤疏浚。
9.镇林业站负责村庄绿化。
10.镇农业部门负责农村卫生厕所和无害化卫生厕所建设改造,推进农村“厕所革命”。
11.包村干部与各村沟通衔接并协调、调度包保村开展工作。其他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推进。
六、工作职责
包村干部责任:对所包行政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负具体责任。每周下村开展工作不低于两次,负责上级和镇相关要求的传达落实,帮助村完成相关材料及整改照片收集整理上传;具体督促指导所包村开展垃圾清理、村屯环境整治工作;具体督促指导所包村建立村屯环境长效有效管理。
村党支部书记责任:村党支部书记是所在行政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本村开展人居环境整治的宣传教育发动工作,宣传发动做到入户到人,人人皆知;负责组织开展垃圾清理清运工作;在包村干部指导帮助下,牵头制定人居环境整治的长效管护机制和两委班子成员、小组长、网格长的包保责任;完成镇水利、动监、林业、环保等部门传达的关于河道垃圾、畜禽粪污、秸秆禁烧、黑臭水体治理等相关任务要求;负责督促指导本村保洁员完成各自管片保洁任务
七、宣传教育
1、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任务艰巨、后期管护需要发动全体群众共同参与,共同维护,做好宣传教育尤为重要。
2、下发致全镇父老乡亲一封信,向居住在靠山镇的全体群众发出讲究卫生、爱护环境的倡议,在各村主要道口、超市等人群密集区张贴标语和横幅;各村利用村广播、微信群编发相关图片和爱护环境小贴士,在各村广大村民中营造爱护环境光荣、污染破坏环境可耻的良好氛围。
3、镇政府定期编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简报。及时传达上级相关要求、通报各村好的做法经验以及曝光各村存在的清理不到位的卫生死角。
八、奖惩机制
1、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纳入对村党支部书记绩效考核中,并加大分值。
2、在整治过程中,采取一月一评比方式,将评比结果纳入年底对各村的绩效考核当中,对于整治不力的村,负责人无条件接受“镇领导班子集体约谈”,对整治较好的村,镇政府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对村进行奖励。
3、强化督查,严格奖惩,将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纳入全镇年度目标综合考评的一项主要内容。
开原市靠山镇人民政府
2024年5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