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原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基准地价更新结果的公告

来源:开原市自然资源局 发布时间:2025年03月19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单位:

  按照《关于加强公示地价体系建设和管理工作的通知》(辽国土资办发2017178号)文件要求,我市城镇国有建设用地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调整工作已经结束2025年1月通过了辽宁省自然资源厅组织的专家组验收,现予以公告,并于公告发布之日起实施,原公告实施的基准地价同时废止,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1.开原市城镇国有建设用地基准地价标准

  2.开原市城镇国有建设用地级别界线范围描述

  3.开原市城镇国有建设用地基准地价内涵说明

  开原市人民政府

  2025319

  附件1

  开原市城镇国有建设用地基准地价标准

  1.开原市城镇国有建设用地基准地价标准表

用途

级别

基准地价(元/平方米)

楼面地价(元/建筑平方米)

务业用地

Ⅰ级

860

478

Ⅱ级

768

427

Ⅲ级

675

375

Ⅳ级

566

314

Ⅴ级

470

313

Ⅵ级

382

255

居住用地

Ⅰ级

665

391

Ⅱ级

602

354

Ⅲ级

495

291

Ⅳ级

400

235

Ⅴ级

329

219

Ⅵ级

281

187

工矿仓储用地

Ⅰ级

365

Ⅱ级

320

Ⅲ级

246

Ⅳ级

190

Ⅴ级

178

Ⅵ级

165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Ⅰ级

525

350

Ⅱ级

464

309

Ⅲ级

408

272

Ⅳ级

353

235

Ⅴ级

291

194

Ⅵ级

252

168

  附件2

  开原市城镇国有建设用地级别界线范围描述

  表2.开原市业服务业用地土地级别界线范围表

级别

编号

地区

界线范围说明

一级

1

新城街道、

开原街道

兴工街-铁路-谷丰路-孙台路-育才路-兴工街

二级

2

新城街道、

开原街道

城市景观路-京沈高速-无名路-铁路-中央大街-玖洲龙湾西侧边界-清湖郡西侧-无名路-中央大街-规划道路-铁路-古城景观路-东城街-京抚线-铁路-城市景观路(扣除一级范围)

三级

3

新城街道、

开原街道

河流-县界-规划路-京沈高速-铁路扣除一级范围)

四级

4

新城街道、

开原街道

城区开发边界内除一至级以外区域

五级

5

兴开街道(部分用地)、威远堡镇、庆云堡镇、中固镇、八棵树镇、金沟子镇、城东镇、马家寨镇、八宝镇、业民镇、莲花镇、靠山镇、松山镇(以上乡镇街道,除城区范围外

六级

6

上肥镇、下肥镇、黄旗寨镇、李家台镇、林丰乡

  表3.开原市镇居住用地土地级别界线范围表

级别

编号

地区

界线范围说明

一级

1

新城街道、开原街道

兴工街-铁路-谷丰路-孙台路-育才路-兴工街

二级

2

新城街道、开原街道

城市景观路-京沈高速-无名路-铁路-中央大街-玖洲龙湾西侧边界-清湖郡西侧-无名路-中央大街-规划道路-铁路-古城景观路-东城街-京抚线-铁路-城市景观路(扣除一级范围)

三级

3

新城街道、开原街道

河流-县界-规划路-京沈高速-铁路扣除一级范围)

四级

4

新城街道、开原街道

城区开发边界内除一至级以外区域

五级

5

兴开街道(部分用地)、威远堡镇、庆云堡镇、中固镇、八棵树镇、金沟子镇、城东镇、马家寨镇、八宝镇、业民镇、莲花镇、靠山镇、松山镇(以上乡镇街道,除城区范围外

六级

6

上肥镇、下肥镇、黄旗寨镇、李家台镇、林丰乡

  表4.开原市工矿仓储用地土地级别界线范围表

级别

编号

地区

界线范围说明

一级

1

新城街道、开原街道

兴工街-铁路-谷丰路-孙台路-育才路-兴工街

二级

2

新城街道、开原街道

北环路-东城路-铁路-北环路扣除一级范围)

三级

3

新城街道、开原街道

河流-新城街道东侧界限-开原街道东侧界限-铁路-规划道路-京抚线-铁路-东城线-北环路-铁路-河流

四级

4

八宝镇

城区开发边界-兴旺路-东顺园街-八亮线-开发边界

5

新城街道、开原街道

城区开发边界内除一至级以外区域

五级

6

兴开街道(部分用地)、威远堡镇、庆云堡镇、中固镇、八棵树镇、金沟子镇、城东镇、马家寨镇、八宝镇、业民镇、莲花镇、靠山镇、松山镇(以上乡镇街道,除城区范围外

六级

7

上肥镇、下肥镇、黄旗寨镇、李家台镇、林丰乡

  表5.开原市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土地级别界线范围表

级别

编号

地区

界线范围说明

一级

1

新城街道、开原街道

兴工街-长征街-新华街-哈大街-解放路-长征街-谷丰街-铁路-兴工街

二级

2

新城街道、开原街道

京哈高速-兴开街道北侧边界-铁路-北环路-东城街-铁路-城市景观路-京哈高速(扣除一级范围)

三级

3

新城街道、开原街道

铁路-兴开街道北侧边界-兴开街道东侧边界-老城街道东侧边界-新城街道东侧边界-兴开街道东侧边界-铁路-规划道路-京哈高速-城市景观路-铁路

四级

4

新城街道、开原街道

城区开发边界内除一至级以外区域

五级

5

兴开街道(部分用地)、威远堡镇、庆云堡镇、中固镇、八棵树镇、金沟子镇、城东镇、马家寨镇、八宝镇、业民镇、莲花镇、靠山镇、松山镇(以上乡镇街道,除城区范围外

六级

6

上肥镇、下肥镇、黄旗寨镇、李家台镇、林丰乡

  附件3

  开原市城镇国有建设用地基准地价内涵说明

  一、基准地价定义

  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可建设用地范围内,对平均开发利用条件下,不同级别或不同均质地域的国有建设用地,按照商业服务业居住工矿仓储、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用地等用途分别评估,并由政府确定的某一估价期日法定最高使用年期土地使用权的区域平均价格。

  二、基准地价构成

  基准地价的构成包括土地取得成本、土地开发成本和土地所有权收益(纯收益)三部分。

  三、基准地价设定条件

  (1)权利类型:国有出让建设用地使用权

  (2)估价期日:2024630

  (3)使用年期:各类用地出让使用权的法定最高出让年限,即商业服务业用地为40年,居住用地为70年,工矿仓储用地为50年,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为50年

  (4)开发程度:

  商业服务业用地

  14级业服务业用地“六通一平”(指宗地红线外通路、电力、供水、排水、电讯、供暖,红线内场地平整);

  56级业服务业用地“通一平”(指宗地红线外通路、电力、供水、排水、电讯,红线内场地平整)

  居住用地

  14级居住用地“七通一平”(指宗地红线外通路、电力、供水、排水、电讯、供暖、供气,红线内场地平整);

  56级居住用地“通一平”(指宗地红线外通路、电力、供水、排水、电讯,红线内场地平整)

  工矿仓储用地

  14级工矿仓储用地“五通一平”(指宗地红线外通路、电力、供水、排水、电讯,红线内场地平整);

  56级工矿仓储用地“通一平”(指宗地红线外通路、电力、供水、电讯,红线内场地平整)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14级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六通一平”(指宗地红线外通路、电力、供水、排水、电讯、供暖,宗地红线内场地平整);

  56级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通一平”(指宗地红线外通路、电力、供水、排水、电讯,宗地红线内场地平整)

  (5)平均容积率:

  商业服务业

  14级业服务业用地为1.856级业服务业用地为1.5;

  居住用地

  14级居住用地为1.756级居住用地为1.5;

  工矿仓储用地

  14级工矿仓储用地为1.056级工矿仓储用地为0.7;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为1.5

  (6)土地还原率:商业服务业用地为7.5%,居住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为6.5%,工矿仓储用地为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