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开原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发布时间:2025年03月07日
为进一步做好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对象(以下简称优抚对象)年度确认工作,切实提升优抚工作管理水平,确保优抚资金发放使用安全,根据“退役军人事务部办公厅会同财政部办公厅印发《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对象年度确认工作实施规范》(退役军人办发[2021]34号)”规定,全市2024年优抚对象年度确认工作于2024年1月1日结束。
经数据抽查,乡镇(街道)确认,优抚对象朴明浩、李奎祥两名同志一直无法联系上。请本人或亲属看到本公告后及时与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进行联系并确认其享受待遇的卡号,卡号为辽宁农商银行卡,其它卡无法发放待遇。
乡镇 |
姓名 |
身份证号 |
人员类别 |
新城街道 |
朴明浩 |
2112221951****3013 |
60周岁农村籍退役士兵 |
庆云镇 |
李奎祥 |
2112221948****4019 |
60周岁农村籍退役士兵 |
此公告起止时间为:2025年3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
如公告期满,该两名同志仍未与乡镇退役军人部门联系,我局将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将终止其优抚待遇资格。
新城街道镇退役军人服务站:024-73806016
庆云镇退役军人服务站:024-73030003
开原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5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