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原经济开发区-造纸(生物医药)产业园总体规划(2021-2035年)环境影响评价 信息第一次公示

来源:开原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4年12月30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相关规定,现将开原经济开发区-造纸(生物医药)产业园总体规划(2021-2035年)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有关内容进行公示,并征求广大公众的相关意见。

  一、规划名称及简要介绍

  规划名称:开原经济开发区-造纸(生物医药)产业园总体规划

  规划范围:为开原市八宝镇河北村及周边区域,彰桓线以北,马仲河以西,规划面积2.65km2,均位于城镇开发边界范围内

  规划定位:产业园规划结构“一园、三区”,包括造纸产业区、生物医药产业区和发展备用区。面向造纸产业和生物医药产业重点集聚区,着力引进相关骨干企业和配套加工企业,打造两条比较完整的产业链条;进一步促进橡胶产业绿色发展,加大对新型环保材料的研发,以产品结构升级实现降碳,作为园区的辅助产业。

  二、规划实施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规划实施单位:开原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韩冰

  联系方式:13464417111

  通讯地址:辽宁开原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三、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名称:辽宁早大华境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沈阳市浑南区国际软件园F9 311

  联系人:孙总

  联系方式:13898200146

  电子邮箱:wicet@wicet.cn

  (四)环境影响评价主要工作内容

  对规划所在区域的自然环境、社会环境、环境质量等进行评价,对规划的选址、规模、发展目标和产业定位、功能布局等内容的合理性进行分析,对规划实施后的环境影响进行评价,并提出污染防治措施。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可登录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下载公众意见表并按照规定格式要求填写,具体链接为:https://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方式,在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提交规划实施单位或评价单位,反映与规划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开原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4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