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开原市应急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4-10-08
依据《辽宁省尾矿库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规定,铁岭市柴河铅锌矿尾矿库1号库和2号库现已符合闭库销号,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同意对铁岭市柴河铅锌矿尾矿库1号库和2号库予以销号,不再纳入尾矿库管理。
特此公告
开原市人民政府
2024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