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开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4年07月30日
根据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辽宁省财政厅《关于印发 <辽宁省职业培训补贴资金管理办法> 和 <辽宁省承担政府补贴项目培训机构管理办法> 的通知》(辽人社[2018]126号)精神和《关于遴选开原市2022-2024年承担政府补贴项目培训机构的公告》要求,经资格初审、专家评审、实地复核等程序,并结合我市培训实际需求,确定开原 辽宁省承担政府补贴项目培训机构管理办法> 辽宁省职业培训补贴资金管理办法>北方技工培训学校1家培训机构为开原市2024年承担政府补贴项目培训机构。
公示期限:2024年7月30日至2024年8月5日
公示期间,如有不同意见,请以电话、信函等方式向开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业能力建设股反映,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电话和信函应署真实姓名。
联系电话:024-79687110
开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