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开原市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3年03月28日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省委第十二巡视组于 3 月 28 日至 6 月 13 日对开原市开展常规巡视,同步开展营商环境专项巡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常规巡视
1.信访受理对象。开原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开原市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党组主要负责人,下一级领导班子党政主要负责人,及重要岗位领导干部。
2.受理内容。主要受理反映巡视对象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
二、营商环境专项巡视
主要受理反映本地区及职能部门、党员干部在优化营商环境中存在的政治问题、责任问题、作风问题和腐败问题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
其他不属于巡视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开原市和有关部门认真处理。
三、反映问题渠道
巡视期间,巡视组设置邮政信箱、电子邮箱、征求意见箱,开通信访联系电话,接受群众来信来电来访。
邮政信箱:铁岭 2303
电子邮箱:15668851039@163.com 15668851040@163.com
征求意见箱:开原市委市政府正门西侧;开原市人民来访接待中心正门西侧;开原市行政审批服务大厅正门南侧;开原市人民法院大门西侧;开原市人民检察院正门公交站牌处。
信访联系电话:15668851039 15668851040
巡视组受理电话的时间为:工作日早 8:30—晚 17:00。巡视组受理信访时间截止到 2023 年 6 月 5 日 17 时。
省委第十二巡视组
2023 年 3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