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开原市自然资源局 发布时间:2023年03月21日
根据中办国办印发《关于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的指导意见》、中办国办印发《关于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划定落实三条控制线的指导意见》以及《全国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方案》等文件精神,将部分符合保护地要求存在保护空缺的地块划入保护地范围,为白鹭等珍稀动植物物种空间布局、提升重要保护物种种群的可持续生存能力,并解决区域自然景观破碎化、保护区域孤岛化等突出问题,为确保该项工作科学性和民主性,现将审定后的方案予以公示。
一、公示时间:2023年3月17日至2023年4月1日
二、受理电话、信箱和来访地址
电 话: 024-73610396
电子邮箱:943374543@qq.com
邮政编码:112300
通讯地址:开原市解放路54号
三、调整方案(附后)
附件:
1. 开原市自然保护地调入地块基本情况
2. 开原市自然保护地调入地块情况图
开原市自然资源局
2023年3月17日
附件1
开原市自然保护地调入地块基本情况
主要保护对象 |
调整类型 |
调入原因 |
调入面积 |
为大白鹭、苍鹭等鸟类、其他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重要河流源头森林生态系统等。 |
范围调整 |
自然保护区周边生态保护价值高、生物多样性丰富以及保持生态系统完整性的区域,应调入自然保护区范围。 以南城子水库为核心,选取景观价值高的公益林划入自然保护地范围。 |
15266.06公顷 |
附件2
开原市自然保护地调入地块情况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