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整改方案》第十六项整改任务整改结果公示

来源: 发布时间:2019年09月24日

  省《整改方案》第十六项整改任务整改结果公示

  一、辽宁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

  问题编号十六:省级自然保护区内存在违法建筑。白鹭洲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内存在违法建筑1576平方米,缓冲区内存在违法建筑240平方米,未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规定整改到位。

  二、整改目标

  在避免破坏山体、植被等生态环境的前提下,采取依法拆除与合理利用相结合的方式,对白鹭洲自然保护区内存在违法建筑问题进行整改。

  三、整改措施

  加强自然保护区监管,组织专项执法检查,重点检查整改进展、整改效果、销号情况和追责问责情况。对整改不及时、不到位或经整改后问题仍然突出的部门,将进行约谈。确保全面彻底按期完成白鹭洲自然保护区内违法违规问题整改任务。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开原市充分听取自然资源、环保、地质、鸟类保护等专家建议,抓住此次整改的有利时机,按省市提出的整改目标要求,在避免破坏山体、植被等生态环境的前提下,采取依法拆除与合理利用相结合的方式,对保护区进行整改。充分利用核心区作为保护区内最有利的防火监控区域优势,按照保护区防火规划要求,将观景平台、作业道路、人行栈道等违法建筑内的旅游设施进行拆除,部分设施进行合理利用改造,实现防火监控功能,本着”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原则,加强保护区的火源管理,严防森林火灾。在整改期间,党政主要领导亲自挂帅,靠前督办,相关部门压实责任,密切配合,跟踪监督检查,确保高质量完成各项整改任务。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署联系方式,向市级环保督察整改工作机构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19年 9月 24日至2019年 9月30 日(公示期5个工作日)

  受理部门:铁岭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

  联系电话:024-79890012

  邮寄地址:铁岭市凡河新区金沙江路46号

  中国共产党开原市委员会            开原市人民政府

  2019年 9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