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关于全市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

来源:开原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1年12月30日

  关于全市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

  开原市人民政府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按照《中共开原市委关于建立市政府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意见》精神及开原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对我市国有资产管理情况进行专题调研的通知》要求,我受市政府委托,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全市国有资产总体情况

  (一)全市国有资产总量及变动情况

  以2021年8月31日为基准日。

  1、汇总的国有资产净值总量及结构情况。

  全市国有资产总量为1,788,426.33万元,其中:现金258.16万元,银行存款14,908.39万元,应收款项667,251.10万元(其中五年以上461,302.00万元),存货及备品834,887.35万元,固定资产净值156,987.85万元(原值226,352.11万元,累计折旧69,364.26万元),无形资产15,525.45万元。对外投资98,608.03万元。

  固定资产净值总量156,987.85万元按照资产类别划分见附表。

  2、国有资产净值总量按照行业部门划分

  (1)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情况

  市本级国有资产总量为646,815.83万元,其中:现金162.70万元,银行存款8,936.24万元,应收款577,050.13万元(五年以上427,437.15万元),存货及备品1,540.68万元,固定资产净值50,062.86万元(原值80,475.14 万元,累计折旧30,412.28 万元),无形资产83.22万元。对外投资8,980.00万元。

  固定资产净值总量50,062.86万元按照资产类别划分见附表。

  (2)乡(镇)街情况

  乡(镇)街国有资产总量为23,696.55万元,其中:现金84.30万元,银行存款2,137.86万元,应收款20,597.75万元(五年以上17,118.07万元),固定资产净值873.93万元(原值2,969.44万元,累计折旧2,095.51万元),无形资产2.71万元。

  固定资产净值总量873.93万元按照资产类别划分见附表。

  (3)国有企业情况

  国有资产总量为1,117,913.95万元,其中:现金11.16万元,银行存款3,834.29万元,应收款69,603.22万元(五年以上16,746.78万元),存货及备品833,346.67万元,固定资产净值106,051.06万元(原值142,907.53万元,累计折旧36,856.47万元),无形资产15,439.52万元。对外投资89,628.03万元。

  固定资产净值总量106,051.06万元按照资产类别划分见附表。

  此外,对金融企业持股情况为:2009年,由开原市财政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分别于7月28日对开原市农村信用合作社持股300万元,于12月22日对开原市象牙山村镇银行持股500万元。

  3、国有资产变动情况

  汇总的全市国有资产总量与上年经过修改调整后的同期对比,全市国有资产总量增加1,116,406.03万元。其中:现金减少42.58万元,银行存款减少2,326.79万元,应收款增加130,674.85万元,存货及备品增加833,230.97万元,无形资产减少25,675.92万元,对外投资增加89,578.03万元,固定资产净值增加90,967.47万元。其中:

  (1)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变动情况。与上年修改调整后的同期对比,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总量增加121,416.02万元。其中:现金增加37.77万元,银行存款增加941.78万元,应收账款增加94,604.65万元(主要是开原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增加66,240.18万元、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增加4,584.48万元),存货及备品增加366.20万元,无形资产增加80.62万元,固定资产净值增加25,385.00万元(主要是房屋资产盘盈)。

  (2)乡(镇)街国有资产变动情况。与上年同期比,乡镇国有资产总量增加1,653.29 万元。其中:现金减少76.49万元,银行存款增加1,071.00万元,应收账款增加591.30万元,固定资产净值增加64.77 万元。无形资产增加2.71万元。

  (3)国有企业国有资产变动情况。与上年同期比,企业国有资产总量增加993,336.72万元。其中:现金减少3.86万元,银行存款减少4,339.57万元,应收账款增加35,478.90万元(主要是开原市宏宇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增加17,590.46万元、开原市宏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增加18,125.31万元),存货及备品增加832,864.77万元(主要是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增加824,496.74万元),无形资产减少25,759.25万元(主要是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减少31,170.32万元,财源公共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增加5,282.41万元),对外投资增加89,578.03万元(主要是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增加83,849.72万元、市政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和鑫原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分别投资尚承综合管理服务有限公司2,871.40万元和1,230.60万元),固定资产净值增加 65,517.70万元(主要是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增加房屋和娄相屯工程59,074.72万元)。

  (二)自然资源国有资产情况及结构。

  1、国有土地16963.935公顷,其中国有耕地58.31公顷,国有林地13742.97公顷,城市用地1015公顷,铁路用地442公顷,公路用地1694公顷,经济开发区国有农用地11.655公顷;

  2、国有林蓄积量106.4万立方米,其中天然林36.8万立方米,人工林69.6万立方米;

  3、采矿用地653公顷;

  4、全市各种矿产保有资源储量2057.9万吨,已发现矿产24种,其中水泥用大理岩保有储量为1131.35万吨。已探明水泥用石灰石储量3亿吨(省厅2019年度推向市场项目)。

  5、国有水库水域面积(关门山水库)33.33公顷,总供水能力900万立方米。

  6、2020年水资源总量7.18亿立方米,其中:地表水资源量6.07亿立方米,地下水资源量2.5亿立方米。

  7、2020年老城区绿化面积824113平方米,滨水新城绿化面积255984平方米,人民公园绿化面积37500平方米,植物园广场绿化面积56600平方米,珍稀植物园绿化面积1197000平方米,中央公园绿化面积317800平方米,总计2688997平方米。国有公园(人民公园、植物园、珍稀植物园、中央公园)水域面积172104平方米,以上区域树木总量180693株。2021年上半年共补植树木50427棵,绿篱2000棵,补植总面积:101807平方米。

  (三)国有资产收益及出租、出售处置情况

  1、国有企业情况。国有资产收益主要包括股息、红利收入,指实行国有资产股份制经营方式中,国有股份在一定时期内根据企业经营业绩为国家财政提供的收入。目前,国有企业按上报统计的25家企业情况,1-8月份累计实现利润总额合计为-2,233.43万元,25家企业有20家企业亏损,其中1家微利(开原蔬菜农场利润为租地收入,暂时未发生支出,等年底再一次性支付职工工资和保险,所以现在的利润28.94万元也是虚数),3家持平(开原市灌区农业用水有限公司、开原市财源公共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开原市鑫原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开原市公路工程建设有限公司盈利137.03万元。鉴于此种情况,无股息、红利和上缴利润收益,至于租金收入和其他收入形式的收益,考虑到企业目前的经营状况,从国有资产管理局的角度并未收缴。

  2、行政事业单位情况。行政事业单位的租金收入,目前由开原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统一进行管理,处置资产收入按照“收支两条线”管理,缴入非税收入专户。根据市办公用房管理领导小组安排,2020年9月23日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委托铁岭市拍卖行有限公司,对全市14处行政事业单位办公用房进行网上拍卖,成交2处,两处房产均位于新城街光明社区六委8组,分别为人民公园西门北1号门市,北2号门市。共计上缴开原财政非税收入835,000元。截止2021年8月31日,共出租办公用房39套,共计上缴开原财政非税收入895,616元。

  (四)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新情况

  按照中共开原市委办公室、开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开原市公务用车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在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实行统一制度规范、分级分类管理。日常工作由公务用车主管部门负责,具体为:市财政局负责执法执勤用车和特种专业技术用车管理工作。执法执勤和特种专业技术用车配备标准由市财政局会同有关部门按照保障工作需要、厉行节约原则确定。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负责其他一般公务用车管理工作。

  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中存在的主要困难、问题。

  (一)个别单位管理意识淡薄,有章不循。单位领导对国有资产管理不重视,国有资产概念模糊,单位管理人员业务素质不高,听从行政命令,往往行政领导说了算,而不是根据制度办事,随意性很大,内部管理制度不健全,没有形成完善的内部管理体系,有章不循,对管理制度执行不严格,或者根本不执行。

  (二)固定资产账实不符现象时有发生。有的单位存在未经审批购置固定资产的现象,或者购置后不及时进行账务处理,致使出现账实不符的情况。有的单位不按时计提折旧,导致资产不能反映实际资产价值。

  (三)对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保护问题重视不够,管理主体多元化,管理界限模糊。对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保护问题重视不够。生态文明体制机制不够顺畅,自然资源所有者不到位,自然生态基层基础不够厚实,生态治理与环境保护历史欠账多。违法占地、非法采砂等牵涉利益比较大,违法状态长期无法消除;森林违法案件多、查处难度大,产生的原因是违法案件处理程序复杂、周期长,增加了执法的难度。保护与开发利用矛盾依然存在。

  (四)国有企业经营困难,利润空间小,资产负债率高,历史遗留问题较多。现所监管的国有企业目前大多处于停产、半停产、无经营状态,个别经营的也是处于亏损状态。建筑企业不景气,没有发展空间,各个平台也无法继续经营。事转企没有收入,难以维持。且历史遗留问题较多,致使企业改革工作难以推进。

  三、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国有资产管理的工作措施。

  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结合全市国有资产监管现状,需要加强和改进的工作措施如下:

  (一)强化资产管理主体责任,进一步规范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使用、处置等环节管理。各部门和各单位作为资产占有使用单位,要承担起本单位资产管理以及问题整改的主体责任,建立内部控制机制,规范资产管理,明确责任人,防止国有资产损失。各部门和各单位要严格执行国家、省、市国有资产配置、使用和处置的相关规定,并按照规定履行报批程序。

  (二)进一步加强行政事业国有资产管理平台管理。在加强对固定资产处置环节进行审批监管的同时,进一步完善和健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平台建设,以平台数据为基础,全面掌握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及时准确完成行政事业单位平台各年度的月报和年报工作。

  (三)统筹保护开发自然资源,强化绿色发展理念思想引领。全面落实“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工作导向和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基本方针,大力推进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重视和加强自然资源资产管理专业化人才队伍建设,加强执法力量,加大人才培养、培训、引进力度,补齐生态环境建设短板,统筹谋划落实好自然资源产权、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多规合一”空间规划管理等工作。

  (四)合理界定国有企业资产监管范围,有序推进国有企业改革。把加强党的领导和公司治理统一起来,强化公司党组织的议事流程与行使职权。以出资关系为基础行权履职,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资监管,重点管好国有独资,国有控股企业,重点管好国有资本布局,规范资本运作,提高资本回报,维护资本安全。克服企业现存的困难,推进全民所有制公司制改革和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实施计划工作有序开展。

  (五)清理整合国企改制后留守的空壳企业,积极培育一批具备活力和具有一定竞争力的市场主体。对已经停业的无人员、无债务的能够申请注销的全民所有制企业予以注销。清理整顿一批空壳国有企业。支持国有企业结合公司战略和实际情况,统筹运用各类中长期激励政策,聚焦核心骨干,积极培育一批具有活力和市场竞争力的市场主体。

  (六)加强国资监管队伍建设。根据国资监管工作实际需要,健全完善国资监管机构内部职能配置,确立与监管对象、范围相匹配的监管机构,提升监管水平。加强各部门和各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人员业务素质培养和管理能力的提升,切实提高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水平。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2021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