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租房月租金调整标准的通知

来源:开原市城乡发展服务中心 发布时间:2020年05月08日

  我市开政发【2017】7号文件规定,公租房租金低于市场价格的70%收取,租金每年随市场租金价格相应调整。今年根据市场价格测算,公租房租金价格按:53平方米以下每月收取170元、53平方米至61平方米之间每月收取180元、61平方米至66平方米之间每月收取195元。

  2020年滨水新城依水名郡公租房小区办理入住手续,该小区物业费暂按0.65元/月/平方米收取,物业费从该小区收取的租金上缴财政的非税收入中列支,廉租房住户所涉及的各方面事项由该小区物业处负责管理。如有大型维修,物业公司作出维修计划上报住房办,由住房办负责财政资金申请。

  开原市城乡发展服务中心

  2020年4月27日